發生交通事故當下,最好報案等待警察到場處理,如果逃離現場,可能會觸犯法律。一名雲林網友透露,在路口發生車禍,駕駛完全沒下車查看,反而疾駛而去,但是卻沒發現,因為撞擊,導致證據遺留在現場,貼文曝光後引發討論。
原PO在臉書社團「虎尾人(讚)出來」發文,指出在新興路與光復路的路口發生車禍,透過照片可見,遠方有2名騎士癱坐在地上,警方正在針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和蒐證,有趣的是,肇事的汽車駕駛只顧著慌忙逃跑,沒注意後面的車牌掉落,以為能躲到天涯海角,不會被找到,想不到車牌還留在現場,只要警方一查,就可以很快逮到人。
▼駕駛肇事逃逸,將車牌留在現場。(圖/翻攝自虎尾人(讚)出來臉書)
其他網友看到照片後,紛紛留言,「這應該有問題,才會跑」、「快去抓,可能酒駕心虛」、「只有喝酒才會跑」、「像這種應該加重期刑」、「心虛才跑那麼快啊」、「好笑,做壞事還留下證據」、「酒駕機率很大」。事後,原PO也在底下回應,透露騎士的狀況,2名學生傷痕累累,一個身體多處擦傷,另一個除了擦傷外,右腳背還有創傷,造成腳趾移位骨折,目前已經進手術房開刀,所幸2人都有戴安全帽,沒有生命危險。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3個月。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指出,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
(封面圖/翻攝自虎尾人(讚)出來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