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台北市忠孝復興站的百貨,櫃姐及鼎泰豐對簿公堂!五年前,一名櫃姐走在百貨樓梯間,經過連接鼎泰豐的門,遇到員工,將門往樓梯間推開撞傷她,她控訴意外害她無法返回原工作,身心嚴重受創,求償167萬多。如今法官判賠13萬確定,鼎泰豐回應,這是員工必經的通道門,當下推門的力道應該不會太大,尊重司法判決。
▼鼎泰豐一名莊姓員工,因推門不慎導致百貨櫃姐撞傷跌倒。(圖/東森新聞)
法官透過檢視監視器,發現員工,由餐廳往大樓樓梯間的通道門,撞傷路過準備上班的櫃姐,當下櫃姐跌坐在地,送醫後腰部、背部挫傷。後來診斷出,有腰椎滑脫、骨折,及椎間盤突出等症狀,經過手術治療後,花了長時間復健,控訴這意外,害她不能久站、負重,無法回任原職,身心嚴重受創。因此求償醫療費42萬多、交通費2萬多、看護費6萬多、薪資損失8萬多,以及退休前損失108萬多,共167萬多。對此,鼎泰豐也有話要說。
鼎泰豐公關吳小姐:「同仁每天必經的通道,那開啟門的幅度,應該在可以接受的範圍。」
▼櫃姐項鼎泰豐及員工求償167萬。(圖/東森新聞)
原本一審法官判賠8萬多,櫃姐不服再上訴,要求應該全額獲賠,二審法官則認定,櫃姐手術治療的症狀,是在意外發生後8個月,陸續診斷出來的,經過其他醫師專業意見,研判可能是個人慢性退化造成,難以認定,是被鼎泰豐員工,推門撞傷導致,因此,包含精神慰撫金,共判賠13萬多,如今最高法院法官,維持原判決確定。
鼎泰豐公關吳小姐:「主管都有共同陪同邱小姐急診,或是也有登門拜訪,去討論賠償事宜等等,公司尊重司法判決。」
▼最高法院判決確定,須賠償櫃姐13萬多。(圖/東森新聞、畫面非當事人)
一場意外,同百貨員工對簿公堂,鼎泰豐委任的律師指出,櫃姐沒注意前方狀況有過失,但法官認為,櫃姐當下實在難以預先注意。我們連繫上被告的鼎泰豐莊姓員工,他說,不方便多做回應。
(封面圖/東森新聞、畫面非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