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一間旅館將偷情的客戶,用過的床單賣給徵信業者,涉及個資法,遭判賠八萬元,不過抓姦時為了保全通姦證據,當事人買下床單也是常有的事,雖然這個判例挑戰未來保全通姦證據的作法,但床單上的確留有當事人的毛髮體液,適用個資法罕見的判決,引發熱議,旅館業者認為床單是旅館資產,將再提上訴。
當事人:「通通進來,你們通姦啊。」
抓姦,不管對哪一方來說,都相當難堪,不過在抓姦現場,除了當事人警察,往往還有徵信社的人,負責這個動作打包床單,在家裡可能沒有太大問題,但如果在旅館,就得用買的,卻有人買出了問題。
旅館顧客:「我覺得蠻誇張的啊,這是個人的隱私啊,屬於個人的東西,莫名其妙啊,整個我覺,現在好像把個資已經擴展已經,有一種無限上綱那種感覺。」
旅館與顧客持不同意見,有人覺得個資理應受保護,也有人同理心遭背叛的一方,但法律上這樣的判決,的確相當罕見。
▼旅館認為,房客退房後,物品還是屬於旅館的財產。(圖/東森新聞)
飯店業者:「我們公司是認為,浴巾等物品是屬於房客,在使用期間暫借,但退房之後,還是屬於旅館的財產,公司有處分的權利,那處分自己的動產,並未侵犯任何人隱私權,全案公司已委託律師,繼續上訴。」
律師黃俊嘉:「這種案件不多耶,因為個資法是最近這幾年才出來的嘛,因為基因的話,個人基因是在個資法保護的範圍內啊。」
▼旅館與顧客各持立場,最終業者涉及個資法,遭判賠八萬元。(圖/東森新聞)
過去徵信業者向旅館買床單,保全通姦證據相當常見,不過近幾年個資法通過後,買床單保存通姦證據的作法,恐怕不再適用。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