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區四歲女童慘遭王姓嫌犯手持菜刀從後方襲擊,當場頭被砍斷身首異處,母親根本來不及搶救,當場看著女兒慘死。王姓嫌犯被逮捕後,坦承是隨機殺人犯案,不過這時候,王姓嫌犯的父親出面,表示兒子是精神異常!此話一出,令人突然感到一陣寒意!為什麼?因為我們來大膽的「未看先猜」,王姓兇嫌絕對「不會判死」!因為,五年內爆發了三起割童命案,前兩名凶嫌,目前為止仍然獲判無期徒刑!
聯合國「兩公約」下 「精神異常」成免死金牌
2012年12月1日,當年33歲的曾姓凶嫌,在台南市南區的湯姆熊遊藝場內,以遊戲儲值卡將10歲方小弟誘騙到廁所,再以折疊刀割喉致死。曾嫌落網稱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竟然狂妄的說出「在台灣殺1、2人不會被判死刑」,沒想到一、二審果真獲判「免死」!
曾姓嫌犯。
台南高分院更一審,雖認定曾嫌案發時「辨識或控制能力未減損」,但是今年1月26日,仍依聯合國「兩公約」﹝註﹞的精神,將有精神病的曾嫌判無期徒刑,全案持續上訴中。
龔姓嫌犯。
2015年5月29日,一名龔姓男子翻牆潛入了北投文化國小,尾隨劉小妹進入廁所內,拿出預藏的菜刀割頸,女童送醫急救次日傷重死亡!龔嫌被逮捕後辯稱,因長期幻聽才會犯案。士林地院認為,龔嫌手法雖兇殘,但考量龔嫌患有「思覺失調症」,今年2月26日依「兩公約」對精神疾病患者不能判處死刑規定,依殺人罪判龔姓嫌犯「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從這兩起案例,殘忍殺害完全毫無還手之力的幼童,全都拿起了「精神疾病」當擋箭牌,讓如此慘無人道的犯行竟然成為了一般的刑案被看待,更因為「保障人權」的大旗,讓這些奪走幼小無辜生命的凶嫌,得以逃過一死,甚至未來還有可能因為表現良好可以假釋出獄!
五年內,三名幼童因為「隨機殺人」被奪走了寶貴生命,當王姓嫌犯拿著「精神異常」當護身符時,中華民國的司法,是否仍然會繼續給予機會?
註:兩公約是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簡稱,以作為全世界遵循之人權規範。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通過兩公約,並於5月22日公佈,頒佈全台灣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