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各說各話?一名蘇姓男子去(2018)年替「乾妹妹」處理債務問題,沒想到事後卻遭控性侵,但事發後一周2人仍密集聯絡,且乾妹還曾傳「I LOVE YOU」貼圖給對方,因此台北地院認為積極事證不足,判處蘇男性侵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蘇男及受害女子是同學,2人雖然沒有曖昧關係,蘇男也沒有追求女方,但感情十分要好,因此以乾兄妹相稱,女子指控,去年2月25日晚間,她和朋友前往蘇男家,由於2人的共同朋友和她有債務糾紛,因此想要請蘇男幫忙處理解決。
▼女子與蘇男是同學,平時以乾姊弟相稱。(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大家討論到一個段落,其他朋友就先行離開,只留下2人獨處,沒想到下秒蘇男竟將她壓倒在床上,儘管女子掙扎喊「不可以」,仍然被性侵得逞。蘇男坦承,2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但是女方先開玩笑碰觸他的下體,他才不甘示弱反擊,打鬧間2人天雷勾動地火,「很自然地就發生性行為」。
▼其他朋友離開後,只剩下蘇男及乾妹2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蘇男強調,他在替女子脫褲子時,對方也沒有反抗或拒絕,反而還要他先去關燈和房門。法院調查後發現,案發後3個小時,蘇男還傳訊息給女方,提醒她「早點睡啊」,而女子也回傳「到了」、「晚安」等訊息,隔日蘇男向女子表示已經「幫忙處理債務」,女方也回傳「I LOVE YOU」貼圖,還表示「不可以回收訊息」。
▼女子指控,蘇男直接將她壓在床上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受害女子聲稱,她不知道房間的燈為何被關掉,回到家後雖然有報平安,但那是因為蘇男是流氓,她怕惹對方不開心,而「I LOVE YOU」貼圖,則是上班時,手機放在口袋中不小心按到傳出,但北院認為,事發後到3月多,2人仍保持密切聯繫,因此認定蘇男性侵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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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