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市一位綽號「阿文」的民眾,前往北部遊玩返家後,突然收到國道警察寄來的1張紅單,原以為是自己開車不小心超速被罰。怎料,打開信封紅單上竟寫著「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53.5公尺」才被開罰3000元,當下傻眼、無言又憤怒地將罰單PO上網,希望大家評評理,認為政府如此搶人民血汗錢,未免也搶得太兇﹗
▼隋小姐收到紅單,竟是國道上未保持安全車距。(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投訴民眾隋小姐:「和前面那台車子很接近,他就說,我沒有保持53.5公尺的距離,問題是我是開內車道,我的定速用107公里,我的前面車子剛好慢下來,你們剛好照到這樣我後面車子,我要去繳這張罰單嗎?」
隋小姐PO網引來民眾討論,除了距離怎麼拿捏,如果有人突然插入車道,違規難道也算她頭上。
民眾:「前面如果突然有緊急狀況,後面當你要進去,本來有那個距離,可是他突然變慢的話,車距就會拉近。」
▼警方說明安全距離的計算方式。(圖/東森新聞)
民眾:「國道有畫線,是讓我們目測的標準,自己也會盡量拉開車距。」
到底國道安全車距怎麼量,員警站在橫跨國道的橋上,攝影機拍下違規車輛。
國道警方:「我們這邊有兩條基準線,有起點然後50公尺100公尺,如果說車距兩台車在,50公尺之內,測到時速100以上,他就未保安全距離。」
警方指出,國道上兩條白色虛線之間距離就是五十公尺,以隋小姐的罰單上照片看出,兩車都在白線間距格裡,與前車車距大約只有10公尺,已經違規,依據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小型車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的計算方式,是「速度除以2」,大型車則是「速度減20」,以時速107公里為例安全車距就是53.5公尺。
▼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小型車與前車安全距離計算方式為「速度除以2」。(圖/東森新聞)
警方指出 ,國道上保持安全車距很重要,受罰民眾有疑慮可向監理單位申訴。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