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在台南地方法院,開車撞死前妻和律師的兇嫌洪當興,一審遭判死刑,上訴後法官維持原判,因為認為他罪刑重大,而且符合國際公約規定,沒有違反人權標準,家屬獲知判決,表示感謝法院維持正義,洪當興當時撞人後,完全沒有踩剎車,直接輾過兩人,事後辯解只是想嚇唬對方,而且要給家屬的賠償,至今一毛都沒付。
2017年七月,李怡慧和律師黃政雄走出台南地方法庭,快到大門口卻被紅色箱型車撞倒,肇事的洪當興衝撞之後,不踩剎車直接把兩人輾過,法院一審判決死刑,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肇事的洪當興衝撞之後,不踩剎車直接把兩人輾過。(圖/東森新聞)
洪當興當天是和前妻李怡慧達成離婚協議,準備回家時看到律師和前妻走在一起,想起前妻在法庭說話態度,還有認定律師在訴狀中,所述和事實不符心生怨懟,但他不斷辯解,自己沒有要殺人,只是想從旁邊過去嚇嚇他們,沒想到方向盤轉得太過,就從後方撞到人,二審法官認為,洪當興行為屬最嚴重犯罪,應該負完全責任,而且罪無可逭,加上他所犯的殺人罪,是故意造成致命情節,最重大犯罪所以判處死刑,符合國際公約第6條第二項規定,沒有違反人權標準,二審維持死刑。
▼民事賠償部分洪當至今 一毛都沒付。(圖/東森新聞)
而民事賠償部分洪當興應該要給岳父708萬,給律師母親和妻子 一共2084萬,但他至今 一毛都沒付。
律師的妻子,當時在醫院崩潰痛哭,因為兩夫妻本來約定,下個月要去歐洲旅遊,沒想到丈夫接了案子到台南開庭卻天人永隔,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家屬欣慰只因為妻子堅持離婚,原本可以好聚好散的婚姻,最後玉石俱焚,害兩個家庭破碎,家屬一輩子傷心。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