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世新大學陳姓男大生,因為追求學妹不成,除了跟蹤騷擾外,2年前的12月,居然拿水果刀闖進教室,連砍對方3刀,一審判5年半,二審認為他下手兇殘,又沒誠意和解,依殺人未遂判6年徒刑,男大生上訴高院,強調自己有精神疾病,才會持刀傷人,但法院鑑定後,不採信說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一名世新大學陳姓男大生拿水果刀闖進教室,連砍學妹3刀。(圖/轉攝自PTT)
他就是前年在世新大學犯下,追殺女學妹的陳姓男大生,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月,高等法院認為陳姓男大生當時在校園內行凶,漠視人命價值,在8號改判他6年徒刑,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駁回上訴定讞。
記者vs.嫌犯陳姓男大生:「為什麼要動手啊,是學妹寄存證信函給你,你不開心嗎?」
在2017年12月11號上午,陳姓男大生在世新大學教室外,找學妹談判,先是與石姓學妹在走廊起爭執,學妹說出我一點都不想理你,徹底惹毛對方,男大生拿出預藏水果刀準備行兇,雙方一路追逐到教室內,男大生抓著學妹的頭,撞擊牆壁,接著還持刀連砍了耳朵頸部跟脖子,幸好送醫沒有生命危險。
▼陳姓男大生,在法院上辯稱患有精神疾病,但法官最後還是重判6年徒刑。(圖/東森新聞)
被害人母親(106.12):「他只是剛好沒有插到頸動脈去,所以她這次只是縫合,昨天的狀況是,如果他再偏一點位置到頸動脈,就不是這個後果,誰要賠我一個女兒。」
雖然陳姓男大生,在法院上辯稱患有精神疾病,人際互動有障礙,不曉得拿捏分寸,當時是在對話後,被害人大叫才持刀失控,並沒有殺人意圖但不被法官採信,雖然二審時,在法庭上表示後悔,但卻遲遲不願跟被害女學生和解,事發至今沒有補償被害人,因此法官最後重判6年徒刑,要男大生在牢中好好反省。
(封面圖/轉攝自PTT/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