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聞一直報,就是有人不負責任的喝酒開車,酒駕撞死人的事件頻傳法院卻輕判引起民怨!依據刑法規定,酒駕致人於死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根據統計,法官一審判決近7成,低於法定本刑3年讓民眾對台灣司法失望,律師林容以就說,關鍵在肇事駕駛跟家屬和解或者符合「自首」要件,就能獲得減刑。
遭酒駕撞死死者母親(2017.11):「每天新聞都在(報)酒駕,這是什麼社會啊!」
▼遭酒駕撞死死者母親難受痛哭。(圖/東森新聞)
情侶騎車遭富少酒駕闖紅燈肇逃,一死一傷一審法官判徒刑2年不得緩刑。
遭酒駕撞死死者母親(2016):「(判決)真的是要將心比心啦。」
2016年19歲郭姓工讀生騎車打工遭酒駕撞死,肇事駕駛900萬跟家屬和解,法院一審判決徒刑2年、緩刑5年。
遭酒駕撞死死者丈夫黃寶旺(2018.08):「我每天靠這個藥,才有辦法睡覺,你說今天司法界真的,真的有正義的司法官嗎?」
▼遭酒駕撞死死者丈夫黃寶旺公布酒駕肇事駕駛毫無悔意。(圖/東森新聞)
愛妻遭撞死肇事駕駛毫無悔意,發文消遣妻子是狗,一審法官竟裁判3年10個月,台灣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司法院統計數據,2018年268件酒駕肇事致死案中,全國一審法院,判處6個月以下有5件,1年以下25件,1年以上2年以下339件,判2年以上3年以下54件,近3分之2的判決低於最低本刑3年,不禁讓人想問法官標準到底在哪?
▼司法院統計數據,3分之2的判決低於最低本刑3年。(圖/東森新聞)
律師林容以:「酒醉駕車者,他有得到被害人或是得到被害人家屬原諒,甚至有撤告、和解等等,這些個案情況其實都不一,也有可能這個人(酒駕),還是初犯而已,甚至初犯的情形,他其實不需要一個人,第一次做錯事情的時候,就一定要給他這麼重刑罰,另外自首在這幾年修法之後,已經把原先,自首一定減刑的變成得減(刑)。」
自首、和解就能獲得輕判,就怕肇事駕駛刻意和解逃避刑責,政府若不嚴正以待,只怕酒駕撞死人,家庭破碎劇情只會一再重演。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