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歹徒產生了邪念,女生就容易因此遭到性侵!高雄海巡署一名王姓上兵,透過網路認識14歲少女小滋,小滋日前請王男開車載她回家,未料小滋忘了帶鑰匙,王男於是載小滋到附近摩鐵開房,但小滋不敢一個人住,要求王男能留宿陪她,沒想到王男後來「凍未條」,強行性侵她得逞,讓小滋家人憤而提告!
▼少女上摩鐵不敢一人住,海巡上兵陪宿凍未條性侵!圖/Pixabay
判決指出,21歲的王男服役於海巡署南部分署,於前年底透過網路認識未成年少女小滋,小滋透去年4月晚間過臉書通訊軟體向王男傳訊,表示她錯過車班,請求王男能去載她返家,王男於是與友人開車至捷運站載她,接著將小滋送回家後,小滋卻表示忘了帶鑰匙無法進屋,王男於是就將小滋載到附近的摩鐵開房,隨後王男將友人送回去後再折返摩鐵,由於小滋聲稱不敢一個人過夜,要求王男能留下來陪她,並明確強調不願發生性關係,未料王男到了隔天凌晨1時,卻獸性大發「凍未條」,強行脫掉小滋褲子,強壓在她身上性侵得逞。
▼少女上摩鐵不敢一人住,海巡上兵陪宿凍未條性侵!圖/Pixabay
▼少女上摩鐵不敢一人住,海巡上兵陪宿凍未條性侵!圖/Pixabay
小滋的姑姑事後發現她遲遲未歸,遂偷看她的臉書通聯記錄,驚覺有異追問後,得知小滋被性侵趕緊報案,小滋的父親則堅決向王男提告。王姓到案後坦承犯行不諱,橋頭地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事證明確,指出王男的自我控制能力不佳,未尊重少女的性自主權,不過考量王男沒有前科,犯後也坦承犯行,且積極與對方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獲得少女的家屬具狀表示不願追究、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將王男依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2年徒刑,緩刑4年,並須提供200小時的義務勞務,期間保護管束,可上訴。
▼少女上摩鐵不敢一人住,海巡上兵陪宿凍未條性侵!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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