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交啪啪國三妹…男挨告惱羞 四處炫耀房事、散布不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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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至極!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2016年透過網路遊戲,結識當時才就讀國三的女學生,2人隨即陷入熱戀,並多次發生性關係,女學生家屬事後查覺,憤而對黃男提告。怎料,黃男挨告後竟惱羞成怒,並開始到處炫耀和女學生開房間等事,令女學生家屬忍無可忍,新北地院將黃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黃男1年10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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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與在網路結識,才國三的女學生發生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2016年12月底透過網路交友遊戲認識了當年才國三的女學生,2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並在2017年3、4月間在女學生家中3度發生性關係,女學生母親察覺2人關係不單純,詢問女學生後整起事件才曝光,女學生母親憤而對黃男提告。黃男到案後,辯稱2人是你情我願,且並不知道女學生未成年,直到法院審理時黃男才坦承罪行,還表示有意要和解,不過從此之後,男方卻開始避不見面,讓女學生為此難過表示:「這輩子不希望再見到他(黃男)。」

 

▼女學生母親察覺2人關係不單純後,憤而對黃男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黃男3度與國三的女學生發生性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另外,被害女學生家屬不滿黃男在案發後,竟到處向友人炫耀私下有約女學生開房間等事,甚至在通訊軟體中飆罵髒話、自拍下體照上傳,誇張行徑讓被害人及家屬難以忍受。新北地院認為,黃男犯後並未徹底悔悟且態度惡劣,明顯未尊重受害女學生父母對其保護與教養之情,再加上黃男3度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1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黃男1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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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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