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一對年齡7歲、5歲的姊妹,被情緒不穩的母親從學校帶走後失聯,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獲報,由檢察官指揮緊急搜尋,所幸順利尋獲,交由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安置。
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檢察官吳文城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結合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在昨天下午順利尋獲遭情緒不穩、揚言同死的母親帶走的一對姊妹。
雲林檢方調查,西螺鎮一名37歲女子離婚後,獨立撫養與前夫所生的2名女兒,因其情緒不穩,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評估屬於高風險家庭,由雲林縣政府依規定提供關懷服務。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在16日下午接獲通報,這名女子透過通訊軟體向房東表達輕生之意,打算帶2名小孩尋短,並已分別將孩子從就讀的學校及幼兒園帶走,與親友失聯,去向不明。
兒保社工與這名母親聯繫未果,擔心女童安危,在17日傍晚6時左右,透過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通報雲林地檢署,由檢察官吳文城指揮員警配合縣府社會處緊急搜尋,終於在18日下午2時左右尋獲這名母親及2名女童。
黃怡華指出,這名母親及2名女童經由員警與縣府社會處社工確認人身安全,由社會處依照兒少法評估緊急安置,後續積極介入母親及幼童身心安撫、恢復就學等處理。
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於民國106年12月19日成立,整合檢察署、法院、警政、社政、戶政、衛政、醫療、教育、監獄、社會福利團體等,以主動積極策略及早尋得失蹤兒少或提供家庭預先保護服務,避免兒少處於不良生長環境或遭傷害,協助回歸正常生活。
黃怡華表示,雲林地區婦幼平台運作期間,曾在去年4月兒童節前夕,在高雄市及時救援失蹤4年的一對兄弟,交由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緊急安置,如今婦幼平台再度緊急救援尋回一對姊妹,期盼女童早日恢復正常生活與就學。
(封面圖/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