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賣場上班的陳姓男子前(2017)年和女網友去旅館開房間,完事後對方跟他要零用錢,他給了身上僅剩的300元,委婉地說「只有這些」,沒想到網友不高興,還嗆聲「不要錢的是最貴,你不知道嗎?」事後提告妨害性自主。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判決也在近日出爐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子指控在2017年6月間,透過交友APP認識陳男,對方在去(2018)年1月6日晚間用LINE聯絡她,要她到他工作的地點等他下班,後來載她返家,陳男說心情不好,2人就買了宵夜一起到商旅休息。她控訴,陳男趁沖泡咖啡時偷偷下藥,使得她喝下後5至10分鐘就昏昏沉沉,恍惚間好像看到陳男拿保險套,還脫光她的衣服,壓到她身上,直到旅館服務人員打電話通知休息時間到了,陳男才停止動作,她事後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報警處理。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不過,陳男到案後喊冤,稱2人確實是透過交友APP認識,但時間是在2015年12月31日,當天還去美麗華看煙火,本來2人也有意進展成男女朋友,不料2016年10月23日,2人去碧潭遊玩時,女子情緒突然失控,他事後打電話詢問女方的家人,才得知女子有憂鬱症、躁鬱症,對方家人還要他不要再騷擾,因此2人沒有更進一步交往。直到2017年1月6日晚上,女子主動到他工作的地點等他下班,還表示不要這麼早回家,想要出去走走,並提議到旅店。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男表示,根本沒有泡咖啡,是對方主動脫他的衣服和他發生關係,櫃台通知休息時間到了,女子還主動加了1小時。完事後,女子向他要錢,他掏了全身上下的口袋只剩300元,還說身上沒有帶提款卡,豈料女子立刻翻臉,認為他在羞辱她,還嗆「不要錢的是最貴,你不知道嗎?」,不久更傳LINE要他負責,稱之前2人發生過幾次性行為,她都有採集證據。
▼(示意圖/東森新聞)
檢察官勘驗陳男提供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2人完事後,女子在1、2小時內多次傳送「愛你」的訊息,還傳了「因為愛你,所以才想給你」、「剛才溫存回到家肚子有點痛」、「老公(寶貝),以後我們溫存的時候,請你要記得刷牙和洗澡(基本禮貌)」。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察官認為,女子血液中雖檢驗出有舒樂安定(為苯二氮平類鎮定安眠劑),但根據女子的就醫病歷,她被診斷罹患思覺思調症,醫師曾開立舒樂安定,並曾在病歷記載「106/7不規則吃藥,吃剩藥」,因此只能證明女子曾在旅館休息期間服用藥物,卻不能證明陳男有下藥性侵,最後採信陳男的辯解,處分不起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