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去(2018)年12月25號自行宣布不能用廚餘養豬,但中央目前還沒正式施行,政策推動過程,強制規定養豬廚餘一定要經過蒸者,結果縣內有一家養豬戶,亂收一家國中附近路邊攤的廚餘,而且沒經過蒸煮,縣府開出首張6000元罰單。
▼(圖/東森新聞)
雲林縣內飼養超過146萬頭豬,是全台養豬數量最多縣市,年產值超過180億,近期國內面臨非洲豬瘟威脅,雲林縣政府去年12月25日率先宣布,將推動禁止廚餘養豬政策,推動過程,廚餘必須經過蒸煮,結果宣導期一過,就有養豬戶遭罰6000元。
▼(圖/東森新聞)
遭罰錢養豬戶:「說我要配合政府啦,我也是有說會配合你們,並沒說不配合你們。」
違規業者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6000,就是因為他們隨便從一所國中附近路邊攤收購廚除,這養豬戶沒有蒸煮設備,只能將收到的廚餘直接倒給豬隻吃。
遭罰錢養豬戶:「跟小吃攤都有感情了,到時候對方會想說,我怎麼不收廚餘了。」
▼(圖/東森新聞)
目前廚餘禁止養豬是雲林縣長施政方向,後續相關公告還在作業中,加上中央目前還沒宣布禁止廚餘養豬,而依據相關法令,目前只限用定廢棄物清理法罰錢,廚餘沒有經過蒸煮,罰款1200元起跳,依嚴重程度最高罰到6000元,至於遭淘汰的蔬菜瓜果,可以餵養豬隻,但是必須單獨餵養,不能跟廚餘混在一起。
遭罰錢養豬戶:「說要改吃飼料啦,改變成吃飼料的話,豬的抗體又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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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扣除使用豆渣的養豬場,一共75場養豬場使用廚餘飼養,目前已經有10家養豬場申請廚餘轉用飼料差額補貼,雲林縣要朝全面禁止廚餘目標邁進,未來他們縣內的豬,將不會再幫忙吃全台各縣市的廚餘。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