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32歲王姓女子日前在臉書刊登「6小時不斷電性愛趴」訊息,並找來另一位49歲的劉姓女子一起賣春,打著「女生希望幹整晚」的標語,果真吸引9位男性願意花費3500元報名費參加群交趴,不過性愛趴進行到一半,當場被警方查獲,王姓女子的下場也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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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擔任保母的王女,2018年5月間在臉書不公開社團刊登性愛派對訊息,還以「大C優質正妹28歲」、「大D優質正妹人妻30歲」、「大D18歲嫩妹」、「男生預計20~25個」、「女生很哈大棒棒」、「女生希望幹整晚」、「嫌貴不要來」等各種煽情字眼當噱頭,成功吸引9位男網友甘願繳交3500元參加費,但王女事後只找到劉女同意加入性愛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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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26日晚間6時許,「6小時不斷電性愛趴在新北市土城區一家汽車旅館登場,王女、劉女穿著清涼,分頭對戰9男,直到晚間11時許,警方根據臉書上的訊息到摩鐵臨檢,當場查獲10個已用過的保險套,還有11個未拆封的保險套,以及衛生紙團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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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供稱,她是為了賺更多錢,才會在LINE上揪團,曾辦過3次性愛趴,以為神不知鬼不覺,豈料早就被警方網路巡邏掌握,警方還發現,9名參加性愛趴的男子中,有些是參加過的回頭客,抱持著尋求刺激的心態參加,打算「吃到飽」,沒想到見到年近半百的劉女當場傻眼,不過想到錢都花了,還是硬著頭皮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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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2女、9名男子已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主辦人王女還因為意圖使女子與他人性交而媒介營利等罪嫌遭起訴,最後新北地院考量主辦人王女認罪,沒有前科,可見悔意,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王女4個月徒刑,可12萬元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5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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