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多歲女子2年前和媽媽吵架後離家出走,在火車站被一名60多歲的張姓老翁搭訕,對方假意要帶她去警局,實際上卻是帶她到一間偏僻的貨櫃屋軟禁4天,期間慘遭老翁性侵4次,好不容易趁機逃出狼爪。事隔9個月後,女子無意間發現老翁的藥單,終於確認了對方身分!
▼女子和媽媽吵架離家出走,結果慘遭60歲老翁囚禁。(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子小歡(化名)在2016年1月16日和媽媽吵架,一氣之下搭火車離家出走,當天半夜11點左右,她在雲林斗六火車站被有性侵前科的張姓男子搭訕,對方拐騙要帶她去警局,卻帶她到一處偏遠林地的貨櫃屋住處,稱:「時間太晚了,明天再帶妳去警局」,小歡信以為真。
沒想到,小歡睡著後,張男獸性大發,撲向她的身體,強脫衣褲性侵得逞,還不斷說「我要和妳生孩子」,儘管小歡不斷反抗,但張男凶狠地叫她不能出去、不讓她回家,最後用暴力將她制止。小歡被軟禁在貨櫃屋長達4天,前後遭暴力性侵4次。後來,張男還囂張帶小歡到他的親戚家吃飯。
▼小歡遭囚禁4天,老翁性侵她4次。(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小歡害怕張男會對她不利,因此不敢向其親戚求救,只好趁隙偷打電話給媽媽,告知被性侵一事並報警,張男接過電話,得知小歡媽媽已經報警,才同意讓她搭火車回家。不過,小歡事後忘記貨櫃屋的地點,也不記得張男的名字,一直到9個月後,她在整理包包時找到對方的藥袋,才想起張男的姓名,與媽媽討論後決定提告,小歡表示:「因為不能再有下一個受害者」。另外,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小歡因患有思覺失調症,張男到案後還否認犯行,辯稱和被害人是兩廂情願,且小歡到公園看到有人帶小孩覺得可愛,叫他跟她生一個小孩,才會發生關係。同時兩人同住期間,被害人有很多機會可以離開或對外求助,但都沒有任何作為,因此請求法官給予無罪判決。小歡則表示,當天她負氣離家迷路,遇到張男說要帶她到警局,隨即牽來2台腳踏車,一前一後騎到張男居住的貨櫃屋,張趁她睡覺時稱要跟她生小孩隨即性侵她,隨後幾天即遭軟禁,其間張恐嚇她不可以出去,並將貨櫃屋鐵門反鎖,只要她稍有反抗,張就會持鐮刀揮舞恫嚇,讓她不敢逃跑。
台南高分院依4個強制罪各判張男4年6月徒刑,合併執行為9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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