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謝姓男子回家驚見賈姓同居女友與杜姓前男友恩愛,先是暴怒毆打賈女,再大罵杜男「憑什麼碰我老婆」,杜男則硬碰硬:「她是我的人」,謝男理智線斷,氣得拿刀往杜男右肩及腹部狠刺,導致杜男送醫不治。謝男事後自首,新竹地院依殺人罪判他13年徒刑,高等法院改依「義憤殺人」輕判為5年10月,但遭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一審維持13年刑責。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謝男某天回家撞見賈女和杜男發生性行為,當下除了怒揍賈女,還與杜男起了嚴重的爭吵、互毆,謝男直接取出一把尖刀,往杜男的右肩刺2刀,但杜男依然稱「她是我的人」,謝男一氣之下,一刀刺進杜男的腹部、深達10公分,杜男當場血流不止,經送醫後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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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謝男否認有意圖要殺杜男,強調「只是要給他一個教訓」,若真想殺人,會刺杜男的頭頸或心口,且謝男的辯護律師說,謝是「義憤」怒而萌生傷害,犯的是刑法「當場激於義憤傷害致人於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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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則認為,謝男看見賈女和杜男在床上激戰,在第一時間離開現場,給對方5分鐘的時間穿好衣服,便到屋外抽完菸後才返回屋內,不符合「當場」的要件,因此依殺人罪判謝男刑13年。
高等法院與新竹地院的見解不同,認為謝男行為是「義憤殺人」,表示是杜男不義在先,且謝男也與對方家屬和解,認定謝男有悔過之意,改判他5年10月,不過最高法院則撤銷,高院更一審維持13年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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