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王姓男子和台南長女視訊時,卻和前妻起口角,王男怒從台東開車飆回台南,衝進前妻家門,拿汽油潑灑及持折疊刀攻擊,台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一審判決書指出,43歲王男和41歲劉女離婚後,王男搬到台東獨居,一對子女留在台南和前妻生活,但王男曾因家暴,遭限制接近劉女。
王男今年4月和長女視訊連絡時,卻和在旁的前妻起口角,王男氣不過,連夜從台東開車飆回台南,還在途中買了汽油。
▼(示意圖/pixabay)
王男駛抵前妻家直接衝撞鐵門後,再持汽油下車,潑向前妻和前妻舅,但尚未潑完,就被打落,王男再拿出打火機,在點燃前又被打落;王男接著取出折疊刀攻擊,傷及前妻和前妻舅,但最後被2人聯手壓制在地。
台南地院法官認定王男違反保護令,且有殺害前妻和前妻舅的犯意,觸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7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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