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真的GG了!台北市警局一名周姓警員,日前一時興起,偷查一名黃姓正妹的IG被抓包,東窗事發還謊稱是因對方交通違規才會查其個資,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後,不僅賠了50萬元給黃女,還寫下悔過書,一度獲檢方緩起訴處分。不過黃女看過悔過書後,認為周男沒有真心悔過,且此案可能與自己的閨蜜有關,因此聲請再議,高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有再釐清的必要,因此將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據《蘋果日報》報導,一名家住南部並在金融界任職的黃女,因細故和閨蜜發生爭執,閨蜜一氣之下竟拿出黃女早年涉犯《著作權法》一事酸她,黃女因此認為有人洩露她的個資給閨蜜,並猜想是能夠調查個資的警察所為,於是一狀告上警政署,沒想到警政署一查,竟然真的發現是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的周姓警員所為,警政署要求周男需提交一份職務報告說明,但周男竟在報告中指出,他是在巡邏時發現黃女違反交通規則,才會調查其個資。
▼(示意圖/pixabay)
不過警方經查後,住在南部的黃女在周男所說的那天根本沒有北上,當場戳破周男謊言,將他依違反《個資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函送北檢偵辦。周男開庭時坦言自己是看到黃女的IG照片,覺得黃女是正妹,才會手癢調查其個資,同時發現她曾經因違反《著作權法》被法院判刑,不過他也強調自己並不認識黃女的閨蜜,也沒有將黃女個資外洩。檢查官事後認定由於無法證明周男外洩個資,違反《個資法》部分無法成立,而偽造文書起因是周男私查黃女個資,但周男到案坦承犯行,寫下悔過書,同時也賠償50萬給黃女,檢察官因此給予緩起訴。
▼(示意圖/pixabay)
不過黃女看了周男的悔過書之後,認為周男並沒有清楚交代調查個資的原因,根本沒有悔意,不滿緩起訴處分,向高檢署聲請再議,若是周男犯行明確又說謊,應追究其偽造文書罪,若是閨蜜教唆周男查她個資,更應該將閨蜜起訴處分,高檢署調查後,認為仍有了解周男動機之必要,因此認定北檢調查不完備,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