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投票日,彰化縣驚傳一名男子在進入投票區時,疑因不滿公投票投票匭過少導致投票時間拉長,欲將公投票交回給選務人員時,與選務人員發生爭執,突然將已領取的公投票10張當場撕毀,經警衛人員通報,由員警帶回派出所偵辦,這也是全國第一起撕毀公投票事件,警方偵辦中。
根據了解,撕毀選票與公投票,將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圖/東森新聞)
另外,新北市新店頂城活動中心,10點13分傳出一名葉姓婦人,疑似不了解公投投票方式,將10張公投票全部撕毀,現場選舉監委也到場了解,初步認定葉姓婦人不是故意毀損選票,但還是會依規定,一張選票裁罰5000元。
根據中央社報導,今天九合一選舉投票日發生民眾撕破選票事件,台北市士林區社子國小投票所上午有名婦人因不耐排隊耗時便棄置選票,被選務人員發現公投票破損,警方獲報正循線找人釐清。
台北市警察局社子派出所今天上午8時45分獲報,轄內社子國小投票所發生有名婦人因排隊投票過久,不耐久候便將選票棄置一旁桌上離去,經選務人員隨後上前查看,才發現公投票上一角遭撕破。
警方接獲選務單位通報後,正循線追蹤婦人,希望盡快釐清選票破損原因,再進行後續相關處置。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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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跟荷包過不去!今(24)日九合一大選投票,儘管有想支持的候選人,都不可在今天用LINE或臉書助選,就有2位名人PO出「39字」拉票,下場慘罰50萬。
▼(圖/東森新聞)
主委陳英鈐日前指出,社群媒體是很重要的競選活動與公投宣傳活動平台,對選舉過程有很大影響。呼籲選民們,至投票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也不能有任何競、助選活動,只要以Line或臉書拉票,構成競、助選行為,可能遭罰新台幣50萬到500萬元。
▼(圖/東森新聞)
其實過去有不少「亂PO文」案例,讓人印象深刻的,莫過於2014年職棒前球星張誌家,為角逐新北市議員的恩師拉票,在臉書寫下「有家住在三重蘆洲的朋友嗎?明天請把手中珍貴的那一票投給X號的XXX,拜託拜託喔!」儘管只開放給好友觀看,短短39字仍觸犯《選罷法》,最後下場被挨罰50萬元。
▼(圖/翻攝自楊烈臉書)
慘烈的教訓,沒想到在2016年又發生,藝人楊烈在總統大選投票日,一樣在臉書力挺某候選人,被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裁罰50萬元。呼籲民眾千萬別與荷包過不去,以身試法代價很慘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