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子4年前慘遭李姓男友及男友的吳姓男友人性侵,當時她因害怕告不贏反讓醜事敗露,因此不敢聲張,她下定決心考上法律系,用學習到的專業知識替自己討公道,對男友及吳男提出告訴。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男友及其友人依乘機性交罪,分別被處5年、3年10個月有期徒刑。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了解,4年前年僅19歲的女子與當時25歲的李姓男友,到信義區夜店參加生日派對狂歡,散場後李男將女友帶回士林區的租屋處,但女友幾杯黃湯下肚後不勝酒力,李男竟起了歹念,自己按耐不住性慾外,還邀來吳姓友人「開戰」,甚至趁著女友酒醉無法抵抗,將過程全都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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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女子雖不堪受辱,但因她是單親家庭,不知道該怎麼告訴家人,更不希望被性侵的事情被發現,於是乾脆自已考法律系,用學到的專業讓傷害她的人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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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李男否認性侵,供稱是女友同意3P,「喊『不要』也只是增進情趣」,且他表示事後2人仍持續交往,質疑女子為何不在當時就提出告訴?另外,吳男也強調,在親密過程期間,他與女子還有擁抱,不料,結束後女子便與李男吵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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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法官認為李男與女子雖為男女朋友,但不該利用女子意識不清時找吳男一起逞私慾,造成女子終身難以磨滅的陰影,且2人毫無悔意,還堅決否認犯罪,又未與女子和解,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分別將李男、吳男判處5年及3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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