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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凌虐少女亡 最高院5理由撤主嫌死刑

2018/10/30 21:01 字級:
讀稿

2015年新竹一名自稱「冥王」的男子林春雄,為了幫女友出氣,夥同4名惡煞虐打、性侵14歲少女致死還焚屍滅證,修復師說少女當時全身長滿蛆,死狀悽慘。主嫌林春雄原本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列舉五大理由,認為應該要再查明少女死因,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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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森新聞)

記者(2015):「有要跟家屬說什麼嗎」。

虐殺國中少女還找人性侵,主嫌林春雄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最新判決出爐,列出五大理由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圖/東森新聞)



虐殺少女嫌犯林春雄 vs.記者(2015.05):「你為什麼要殺她?你可不可以講一下,是刻意的嗎」。

這起震驚社會的凌虐焚屍案發生在2015年 林春雄因為不滿女友被死者罵髒話 找來三名同夥對少女動手,帶到竹林大橋性侵凌虐,被害人被打到奄奄一息,丟在橋下等死,5名嫌犯犯案後隔天還重回現場點火焚屍,企圖滅證。

▼(圖/東森新聞)

▼(圖/東森新聞)

義務修復少女遺體的陳庭兒心痛地說,當時少女遺體長滿蛆,需要八個修復師一起讓少女復原,陳庭兒難忘當時邊修邊哭為少女慘狀落淚的傷心時刻,法官更一審認為,林春雄是整起案件是主謀,在審理時不見悔悟之心,改判死刑,其他三名共犯改判無期徒刑,唯一女性共犯20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最高院發回更審。


如今最高法院詳列五大理由發回更審,包括被害少女頭部受2次撞擊傷重昏迷究竟有無存活機會,前後論述矛盾,還有林男等人沒將昏迷倒地的被害少女送醫,與少女死亡之間有無因果關係,都應該再查明,因此撤銷冥王林春雄的死刑。

▼(圖/東森新聞)



民眾:「將心比心,如果你是被害人家屬,你心裡會怎麼想」。

民眾羅欣怡:「我覺得法官,他既然是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 ,所以他應該保護人民,現在反而發回更審,讓我覺得非常氣憤」。

殘忍對待14歲的少女,性侵又虐殺,主嫌卻逃過死刑,爭議官司又一樁。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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