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女子日前到火鍋店吃了520元的火鍋,結帳時只留下電話,說待會來付錢,結果店員回撥發現是空號,女子疑似吃了霸王餐,當事人指控,老闆不體諒不打緊,還要員工自行吸收520元餐費,根本違反勞基法,不過《東森新聞》找到老闆,老闆說沒有要員工吸收,雙方各說各話。
▼(圖/東森新聞)
晚上10點,一名戴著眼鏡女子到店內吃火鍋,吃了將近1小時,離開要結帳時,錢沒拿出來,倒是留下電話,說待會來付錢。
當事人朋友:「到1點客人都沒有回來,我們中間有打電話給她,是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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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嚇壞,連忙打電話給老闆,本來以為老闆能體諒,沒想到是這種結果。
當事人朋友:「那老闆她說,客人3天內沒有回來,我們錢要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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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要扣錢,員工朋友看不下去,打電話爆料。
當事人朋友:「她吃霸王餐,不是我們能決定的,但是要叫我們幫她付錢,我們當然不願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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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女子點了火鍋和配料一共520元,工讀生時薪只不過140元,一天工作6小時,墊付霸王餐的錢,等同一整天,三分之二的薪水全沒了,根本就是做白工,而且明顯違反勞基法。
高雄勞工局勞動條件科專員陳俊源:「對於賠償金額還是有爭議的話,雇主還是不能從員工的薪水扣除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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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翻出法條,老闆不能無故苛扣員工薪水,除非員工願意一同協調負擔,《東森新聞》實際來到店內,老闆不在,但也透過電話反駁,沒有要員工付錢。
火鍋店老闆:「(客人如果沒有回來還這筆錢的話?)沒有啊,那就是我們店家自己損失,把它完全吸收了,等於說讓客人吃霸王餐,(會不會讓員工負擔或者是?)不會啊,不會啊。」
但根據當事人朋友說法,本來老闆要求他墊全額520元,後來妥協,讓員工只需負擔一半,雙方說法明顯不同,真相只有當事人知道。只是吃霸王餐的事情,有時真的難防,唯有店家建立SOP來抵制這種客人才能避免,若只是一味的把錯怪在員工身上,不僅違法,也只是讓事情變更糟。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