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速飆車害死三條人命的謝亞軒和黃佑呈,分別以15萬和10萬元交保,謝亞軒因為無人交保,重新開庭後,改為羈押,死者家屬難以接受,民眾更是痛批,如果因為不認識死者,飆車害命就不算殺人罪,那在捷運內殺人的鄭捷,不就白白伏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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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vs.黃姓夫妻家屬:「會不會覺得肇事者很可惡?」
▼(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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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死的保全小兒子,輕輕點點頭,父親為了家人,退休之後繼續當保全賺錢,還有黃姓死者,曾為義消貢獻30年,大小災害都看到他救援的身影,分隊弟兄還有鄰居都替他抱不平,因為法官裁定謝亞軒和黃佑呈,不認識三名死者,無法舉證故意殺人,裁定交保。
民眾:「理論上大家應該都會覺得有點扯吧,因為那個人已經有(前科)記錄了,又讓他出來,真的蠻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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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覺得很扯,不應該判那麼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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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就是台灣的法律,如果本質上沒有改變的話,法官再怎麼判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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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嘩然,網路上更是罵聲不斷,有人說,不認識就沒有殺人動機,那鄭捷不就白死了?被害人何其無辜,難道他們就該死?警察抓得辛苦,法官卻判得輕鬆,還有人說,台灣法律都是保障壞人,也有人舉出7月富少游瀚甯當例子,說政府從不重視酒駕或無照,就算罰款提高,這些人也沒在怕,更有人畫漫畫,把謝亞軒跟鄭捷、賓拉登和希特勒照片放在一起,諷刺這些人害死人,但是通通不認識對方,在台灣殺人很簡單,不用刀也不用槍,只要一台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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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神朱學恆說,難道以後殺人罪成立前,還要跟對方請名片才會成立?謝亞軒在警局上銬時,喝水、滑手機,臉上還有一絲笑意,看不出悔意,黃佑呈離開時,還有 同夥接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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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條人命,用25萬換取交保,死者家屬無法接受,說以為都會羈押,沒想到會出現這個結果,只希望後續調查和審判,法院可以體諒家屬,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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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亞軒撞3死羈押!鄰居爆「家人全沒工作」爸爸身分曝光
在街頭競速、奪走3條人命的駕駛謝亞軒和朋友黃佑呈,本來分別要以15萬元和10萬元交保,消息傳出後引起眾怒,但最後謝亞軒的家屬沒有人前往,最後法官改裁定羈押,卻也因此爆出謝亞軒的家庭狀況。
謝亞軒和黃佑呈日前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開租賃車競速飆車,當時,黃佑呈駕駛白色轎車開在前面,謝亞軒開著黑車緊跟在後,過了一個路口後,接近小巨蛋敦化北路時,謝亞軒想變換車道,卻失控暴走,撞上小貨車再撞進騎樓,造成清潔業者夫婦以及大樓管理員不幸身亡。
可惡的是,謝亞軒與黃佑呈其實沒有駕照,兩人不僅一起無照在馬路上惡意競速,從南京東路往敦化北路行進時,甚至直接把公車專用道當賽車道呼嘯而過。
由於車禍發生在下班尖峰時段,他們兩人卻在車潮擁擠的台北市南京東路飆速,而且兩個人都沒駕照卻開租賃車,謝亞軒更有酒駕前科,無視公眾往來安全,在當時飆速本就可能導致重大車禍,可能致人於死,因此,檢方認為兩人罪嫌重大,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向法官申請兩人羈押禁見。
不過,台北地院認為,謝亞軒、黃佑呈與被害人互不認識,無法舉證有無故意殺人的動機跟理由,而且高速行駛,自己也可能出車禍重傷或死亡,不能只因為撞死人,就認定有不確定故意殺人,僅能認定涉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 致人於死罪」的罪嫌重大。
此外,台北地院也指出,雖然2人可能湮滅證據或是勾串證人逃亡,不過與車禍的相關證人、目擊證人都已做完筆錄,沒羈押謝亞軒、黃佑呈並不會嚴重妨礙檢方偵辦。最後,黃佑呈以10萬交保,還和老婆勾著手離開北檢,一派輕鬆,謝亞軒則因等不到家屬,由法官改為裁定羈押。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謝亞軒和家人住在松山區八德路上,事情發生後家人全神隱,而謝父疑似是慣竊,謝兇是酒店經紀,謝亞軒的鄰居還透露,謝家的人很少跟鄰居往來,但是經濟狀況感覺還行,因為都不用上班。
報導中也提到,其實謝亞軒在今年五月時曾因酒駕遭判四個月,當時易科罰金12萬全付清,不用入監,而這次卻沒人幫他辦交保,也許是家人故意不保他,也可能是沒錢幫他辦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