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近10年發生6起警察開槍打死人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只有一案獲得不起訴,一案在一審獲判無罪,面對危險時刻,警方到底該不該開槍?什麼時候又是正當的用槍時機,生死一瞬間,只有幾秒決定,開槍的背後,警察得考慮到刑事、民事等問題,背負的壓力也很大,如果嫌犯一開始就乖乖配合,或許就不會有後續的問題。
★最新最熱門影片你還沒看過?★
【EBC東森新聞有IG了,一起追蹤吧】
▼(圖/東森新聞)
大聲喝斥,成功壓制嫌犯,警方在車上搜出兩把槍,還好只是想嚇唬人,最怕遇到嫌犯真的開槍。
今年3月份高雄特勤中隊巡邏,下車盤查遇上移動式軍火庫,陳姓嫌犯開槍襲擊,還好卡彈,警方馬上還以顏色將他擊斃,危急時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什麼時候是正當的用槍時機?開槍的背後,警方肩上背負的壓力也不小,沒有人願意看到死傷,生死一瞬間往往只有幾秒鐘決定。
▼(圖/東森新聞)
不管是人民或警察,生命財產受到脅迫和危害就能使用警刀或槍械,通常警方會先對空鳴槍或是朝輪胎開槍,但子彈不長眼。2013年台北萬華張景義警員執勤遇上警匪追逐,朝車輪開2槍,其中一發貫穿擋風玻璃擊中嫌犯腹腔傷亡,官司纏訟多年,一審法官判無罪。
▼(圖/東森新聞)
台北內湖警員朱世凱處理酒醉鬧事,遇到對方拿刀攻擊,情急之下開槍反制,檢方調查認為他正當防衛,不予起訴。
回顧近10年發生6起警察開槍打死人,進入司法程序後只有一案獲不起訴,究竟警方執勤遇到危險到底該不該開槍,如果嫌犯一開始配合或許就不會衍生後續問題。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