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
秦偉被指控,涉嫌
性侵8名女性,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判秦偉8年有期徒刑,對此,有提告的女子在臉書直播強調,她選擇做對的事,所以不會害怕,不會接受和解,壞人要承受應有的懲罰,她也鼓勵還沒有出面的受害者,包括有好幾名的演藝人員,能勇敢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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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提告女子:「說真的是為了當時最重要最重要的2個人,他們當時是,案發的時候是
未成年少女,因為我同樣身為受害者,我非常能夠感同身受。」面對藝人秦偉涉嫌性侵,遭台北地院判8年,提告女子也開直播訴說心情。提告女子:「其實我覺得這個年數,我說實話,是有點少,因為他對我們受害者,內心造成的創傷,其實判一輩子都不夠。」
▼(圖/東森新聞)
雖然認為8年有點少,但已經感謝司法,提告女子強調不會和解,認為壞人要受到應有懲罰。提告女子:「犯法,未成年就是犯法,更何況是性侵,論良心道德,怎麼會和律師,還強詞奪理說這是合意
性交?」被告秦偉:「我相信法院,最後判決一定是我無罪,還我清白,再次地強調,我從來沒有勉強過任何人,做不願意做的事。」藝人秦偉過去強調,自己沒做錯事,不過地院判決指出,秦偉以商談劇本,以及商請座造型等理由,請女子到家中強制性交得程,事後以交往、安排工作等安撫,再避不見面,欠缺對女子身體自主權尊重,因此法官認定了3個有罪性侵事實。
▼(圖/東森新聞)
提告女子:「我其實不怕(二審),因為事實就是這樣子,甚至還有未到案的受害者,我希望你們也可以勇敢的站出來。」提告女子也透露,還沒出面的受害者,包含數名藝人,就盼他們勇敢提告。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