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強闖幼兒園公審幼童,全台各地檢署都不想收他,現在林俊佑彷彿變成人球。8月1日一度傳出他可能調任澎湖地檢署,讓外界罵聲連連,痛批法務部把澎檢當「資源回收場」。對此,律師林智群在臉書感嘆,其實澎湖還不是最後的資源回收站,「律師界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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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森新聞)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強闖幼兒園公審幼童,8月1日一度傳出他可能調任澎湖地檢署,引起輿論反彈後,法務部緊急喊卡,並且召開檢審會。
開會時有委員質疑,為何調澎湖變成一種懲罰?建議應將林俊佑改調其他地檢署,但會中各地檢署代表都無意收留,讓林俊佑幾乎淪為「人球」,只有台北地檢署和高檢署願意接收,北檢認為林俊佑學識不錯,至於若調去高檢署,委員們又擔心遭人誤會成升官,最後委員提議林俊佑犯行嚴重,應依法官法處分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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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官法第50條,懲處結果有5種,最重是免除檢察官職務,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其次是撤職,撤除現職外一定期間內停止任用 。
只是法務部遭批「把問題搬家」而不是解決問題,明明是有爭議的檢察官,法務部卻打算將人調到偏遠地區眼不見為淨,但律師林智群在臉書感嘆,其實澎湖還不是最後的資源回收站,律師界才是!。
律師林智群:「因為他們曾經擔任法官跟檢察官,依照現在律師法的規定,他們還是可以向,律師公會請求加入,讓他們以律師的身分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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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調離市區的懲處方式,幾乎是司法體系的標準起手式,最有名的當屬雲林前檢察官徐維嶽,他在2004年捲入索賄官司,第一時間也是先調澎湖,2013年6月最高法院維持台南高分院更一審見解,判刑20年併科罰金500萬元。
在輿論壓力下,法務部證實部長蔡清祥已經簽名,林俊佑正式停職送往監察院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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