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家護理之家陳姓長者今年1月跌倒造成顱內出血死亡,檢方查出陳姓長者經評估為跌倒高危險群,照顧服務員卻疏於照料,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業者與兩名照服員。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42歲陳姓男子為台中市大里區一家精神護理之家負責人,越南籍45歲阮姓與40歲黎姓女子在護理之家擔任照服員。護理之家內的70歲陳姓住戶民國101年因行動不便入住,經評估為下肢無力,需使用輪椅及保護約束以預防跌倒。
陳姓住戶平時由阮女與黎女負責照顧,今年1月25日晚間6時15分,陳男從護理之家大廳操作輪椅到廁所如廁,在廁所內要從輪椅起身時,因下肢無力而跌倒在地,造成頭部外傷合併顱內出血,經送醫急救後,2月3日晚間因中樞神經休克死亡。
檢察官相驗遺體後,認為護理之家阮姓、黎姓照服員明知陳男無獨自如廁能力,卻疏於照顧生活起居,護理之家陳姓負責人也疏於督導,須負連帶責任,將3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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