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
酒駕的林姓女子,經警方調查,她其實已經不是第一次酒駕被逮,去年11月,她騎車前往派出所領文件,但身上卻有濃濃酒味,當場被測得酒測值0.37mg/L送辦,檢方給予
緩起訴處分,判處繳納3萬元,而且半年到1年內不得再犯,否則就會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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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森新聞)
女子一臉疲憊,低頭不發一語,她就是酒駕翻車的林姓女子,二度就醫後表示自己腹部疼痛、胸腔挫傷,在員警的戒護下到醫院進行檢查。比起上午上救護車時走路搖搖晃晃,女子酒醒後平穩許多,被送往士檢複訊,但經過警方調查,她已經不是第一次酒駕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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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林姓女子騎著機車到東湖派出所領文件,但她一走進值班台,員警卻聞到她身上有濃濃酒味,立刻要求她進行酒測。她在去年11月,喝完酒到派出所領信件,因酒味太濃,被測得酒測值0.37mg/L,當場被扣押機車送辦,但檢方念在她是初犯,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得繳納3萬元給公庫,且半年到1年內不得再犯,否則會被撤銷緩起訴,畢竟酒駕上路,真的危險。
苗栗也有一名男子喝醉肇逃,酒測值1.02mg/L,連話都說不清楚。另外桃園也有男子喝醉後呼呼大睡,直接把車停在路中央,酒精值測得1.01mg/L,看看這些脫序的行為,警方分析,酒精值達0.25mg/L,行為就會有障礙,肇事率是正常情況的2倍;達0.85 mg/L時,有些人會嘔吐、辯別能力錯亂;當到達1.50 mg/L時,除了爛醉,表情還會呈現呆滯,開車會陷入迷醉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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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女子自稱喝下5杯威士忌,先裝作不會酒測,卻又能和警方對答如流,只是黃湯下肚後,行為能力變差,要是下回真的撞到人,後果難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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