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林金貴被指控槍殺計程車司機,遭判無期徒刑的案件,坐牢將近十年來林金貴一直喊冤,終於在去年提出新證據,聲請再審獲准,在今年4月出獄,而歐陽榕的證詞對林金貴的再審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仍待觀察。
因殺人案遭判無期徒刑的林金貴,在今年4月獲釋,由黑髮關成白髮的他,終於重獲自由心中百感交集。
釋放被告林金貴:「為什麼突然間,莫名其妙,殺人就在我身上,我連吃飯都很麻煩,哪來那些錢去買槍。」
▼(圖/東森新聞)
林金貴是被控在2007年5月9日涉嫌槍殺計程車司機,計程車撞上民宅後,屋主跑出來查看才發現這件命案,凶手下車徒步逃逸時,2位目擊民眾要追他,遭凶手回頭持槍恐嚇,監視畫面雖然拍下凶手長髮及肩,但是面貌模糊5個月後林金貴被逮。
目擊證人以及一名同時,認識運將和林金貴的按摩女子,指證就是他,林金貴因此被判無期徒刑,但是林金貴家屬找出一張他在案發前拍的大頭照,證明這可能是場冤獄,因為5月9日所拍下的凶嫌影像長髮及肩,但是林金貴三月時到照相館,拍下這組大頭照,當時他是短髮和監視影像中的凶嫌髮長相差17公分,頭髮不可能長這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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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庭長涂裕斗:「高雄榮總鑑定他一個月,頂多能長一公分,他在一月跟三月,都有一個照片,到案發的五月當中,二個月而已,不太可能會從頭髮,上面的長度一下到,長髮及肩。」
▼(圖/東森新聞)
同時冤獄平反協會,將凶嫌和林金貴影像,請中研院以3D立體影像辨識,發現臉頰、顴骨、下巴均不同,百分之68可以斷定不是同一人,同時遭槍殺運將,車上財物沒有短少,二人也不相識,找不到犯案動機,車上也沒有林金貴指紋毛髮等跡證,警方也沒找到犯案槍枝,以上種種疑點及新事證,讓高雄高分院認定,足以動搖原判決結果,裁准本案再審並停止執行,給了林金貴一線生機,但是死囚歐陽榕的證詞,很可能對再審結果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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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