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就讀法律系的女大生2年前報案指控一名學弟邀她一起抽大麻,沒想到竟趁她意識昏迷硬上性侵,還奪走她的初夜,該名學弟被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法辦,不過檢方依罪證不足判不起訴,女大生不滿聲請再議,高等法院檢察署經續偵後,認為女大生事後在臉書發文內容前後不符,且提不出驗傷單,最後仍做出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女大生指稱前年3月參與系上活動彩排後,便和兩名學弟夜衝吃宵夜,後來其中一名學弟邀約她抽大麻,2人就回宿舍吸食,沒想到對方竟趁她意識模糊之際對她性侵,她控訴,起初學弟詢問她「有感覺了嗎」,但她因為感到害怕拒絕,沒想到後來學弟強行硬上,她感覺下體疼痛,哭著要對方停下來,但對方聽完只回:「好」,卻繼續逞慾讓她相當痛苦。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大生事後告上法院,但該名學弟到案後,坦承確實有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但強調是兩情相悅,他提到,知道學姐「第一次」不太舒服,過程中有暫停一陣子,後來他問要不要繼續「辦事」,學姐點頭,才一起回到床上,後來學姐又表示不舒服,但只要求他「趕快結束」,沒說不要,所以他也迅速完事,因此,堅決否認有強行性侵。
對此,檢方經調查,女大生在事後,曾在臉書發文寫下,「我沒有明確激烈反抗,但這次性交並沒有合乎我的意思」、「我頭很暈…我不要了,只是我沒有推開他」等文字,但卻在案發後7個月才提告,體內難驗出有無因吸食導致錯亂昏迷,且在案發隔天,還坐學弟機車出門,行為與一般性侵被害者有別,又欠缺驗傷單等確切證據,因此高等法院檢察署5日依舊處分不起訴。
(封面圖,台北地方法院/翻攝自Google map)
★吸食毒品,有害身心健康,東森新聞關心您。
往下看更多相關新聞!
參加同學會竟遭性侵!一名人妻2年前參加國小同學會,由於見到老同學太開心,多喝了幾杯,沒想到班上的黃姓男同學竟色心大起,將人妻「撿屍」到摩鐵強行性侵,但事後黃男矢口否認,人妻氣得在群組指名道姓大罵:「師長沒教會你的,我要教你學會尊重這兩字!」並告上法院,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黃5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該名人妻2016年8月受邀參加小學同學會,她特地從南部北上,先在新北市新莊區的餐廳聚餐,接著又到KTV歡唱喝酒,人妻見到30年未見的老同學一時太開心喝多了,在散場時醉到走路都不太穩,這時一名黃姓男同學見有機可趁,先是好意要送對方回家搭上同輛計程車,卻在其他同學下車後,要司機開到摩鐵,進房後強行硬上人妻,完事洗澡後竟又霸王硬上弓,二度性侵得逞。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人妻事後想為自己討回公道,但又怕判決書寄到家中,會被剛結婚的丈夫發現,便先向同學訴苦遭「欺負」,沒想到卻以訛傳訛變成自己行為不檢,她後來受不了決定PO文澄清:「我開心的北上參加了許久不見的同學會,沒想到會就此夢碎,我是開心的貪杯最後醉了、吐了…但我不是傻瓜,耳朵跟身體的記憶是很清楚的!」並在群組公開說:「同學們勿再臆測,事實就是我被無理的對待性侵了,黃XX你無需道歉作秀,因為我不會原諒你…」並稱黃男完事後還從她皮夾拿鈔票付車費和摩鐵費用,決定向法院提告。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不過,黃男到案後辯稱是到摩鐵清洗嘔吐物,否認性侵,但法官認為,人妻對事情指證歷歷且通過測謊,且依同學證詞,黃男面對質疑並沒有積極澄清,甚至和同學發生肢體衝突,舉止違反常理,法官28日依2次強制性交罪判處他5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東森新聞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