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傳出嫌犯逃脫!41歲的陳姓男子因為車禍
過失傷害罪,遭判刑2個月,得
易科罰金,沒錢又不想被關,當晚押解時,陳姓男子趁法警背對著他時,帶著手銬翻越高2公尺圍牆逃逸,檢方調查人為疏失,陳姓男子下午投案,他供稱脫逃是想賺錢繳罰金!
▼(圖/東森新聞)
雲林地檢署傳出嫌犯脫逃的地點,就在囚車的停車處,旁邊圍牆一蹬,犯人就逃跑,一名41歲的陳姓通緝犯,沒錢繳罰金又不想入獄,上星期落網時趁著法警轉身剎那一秒,竟然翻牆脫逃。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當時由法警戒護他上囚車的時候,因為法警當時要去開啟囚車裡面的一道鐵門,然後當時這個犯人就趁法警背對他的時候,就翻牆轉身,逃逸了。」
檢方指出陳姓男子去年因為車禍過失傷害,被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但陳姓男子沒錢繳罰金,也不想入獄坐牢,被通緝遭逮,當時被押解銬上手銬沒有腳鐐,和其他被告及嫌犯排隊上警備車,陳姓男子排第一個,法警才轉身查看隊伍,陳姓男子就翻越圍牆落跑,圍牆有兩百公分高,但中間弧形凹線設計,反倒讓嫌犯有機可趁,一蹬就往上跳,法警連忙追人還是沒追到。
▼(圖/東森新聞)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法警戒護方面,相關人員的疏失,我們也已經在調查,這部分涉及的可能是刑法第163條,縱放犯人的罪責。」押解嫌犯,人竟然在地檢署就落跑,法警臉上無光,也將被追究責任。
陳姓男子脫逃後29號下午主動前往派出所投案,他脫逃時戴的手銬,他聲稱自己用電鋸鋸斷,並且供稱脫逃是想去多賺點錢繳罰金,真是異想天開,這下又多加一條一年以下刑責的
脫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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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一家咖啡廳驚傳砍人事件!三名男子因債務糾紛相約談判,沒想到談判不成,其中一名秦姓男子,拿出預藏的水果刀砍人,造成一人頸部受傷,另一人胸口受傷。警方趕到後,嫌犯還在店內持刀揮舞,與員警對峙半小時才棄械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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