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控訴好友強行抱上床,還亂摸胸。(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一名年輕女子深夜到盧姓男性好友住處談心,事後指控友人強行抱她上床還摸胸部,不料,檢察官將女子胸罩送驗,發現驗出的DNA結果不是盧男的,最後以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女子北上到男性友人住處聊天。(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事發於去年8月初,女子北上找盧男並留宿,兩人聊天聊到清晨6點左右, 原本她坐在沙發上看手機,坐在床上看電視的盧男突然起身拉上窗簾,對她說:「寶貝來,抱抱,還是妳希望我把妳抱上床」,當時她以為是開玩笑,回答:「你又抱不動我」,沒想到對方把她強行抱上床,親吻她的唇還把手伸進衣服摸胸。女子離開後,傳LINE向友人哭訴,在友人陪同下報警,並前往醫院驗傷。
▼女子被亂摸胸。(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盧男反駁喊冤,當時女子告訴他:「如果抱得動就抱去床上」,他才會將她抱上床,並在床上撫摸其胸部,但一聽到對方喊「不要」,他就立刻停止沒有繼續,強調絕對沒有強迫她。
▼胸罩驗出DNA,結果另有其人。(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女子雙手並沒有紅腫或擦挫傷的情形,而胸罩送驗後,左側雖驗出男性的DNA,卻不是盧男的,而是另一名男子的。至於女子傳LINE向友人訴苦,檢察官表示,該名友人只是聽女子的說法,無法證明盧男涉有重嫌,因此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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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一名16歲少女與初識林姓男網友深夜出遊,不料林男將她載往郊外企圖性侵,少女拚死抵抗而受傷,機警喊出「我有性病!」,還甩了對方兩巴掌,林男嚇到慾火全消趕緊逃跑,新竹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林男1年2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去年9月林男透過通訊軟體BeeTalk認識少女,兩人相約半夜11點見面,林男提議在他車上聊天,後來便開往新竹縣寶山第二水庫環湖道路。沒想到林男起了色心,將女子手上的手機搶下丟在車內後方,再抓住少女雙手推倒強吻並試圖性侵。
▼少女機警喊出「我有性病」嚇跑對方。(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少女不斷踢腳掙扎抵抗,還掌摑林男,但林男竟不罷手,反摑少女還企圖脫掉她的衣物,甚至把手伸進內褲。少女見狀佯稱「我有性病!」等語,才讓林男罷手,獨自駕車離去,她則逃到附近民宅求救報警。
警方事後調查,從少女耳朵驗出DNA,證實林男確有強吻少女耳朵,而林男到案時,也坦承當時有硬上少女,也承認因拉扯而造成她受傷,襪子、隱形眼鏡、手機SD卡都掉在他車內。
▼新竹地院判林男1年2月。(圖/翻攝自維基百科,vegafish)
近日新竹地院開庭審理,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2月,但因林男與被害人和解,故給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