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貼圖/Hiking授權提供)
新北市一名房東,去年6月把房子租給一名趙姓女房客,沒想到她偷偷養了15隻貓,把整個房子弄得到處都是貓毛和貓的排泄物,惡臭難聞,這個月突然搬走神隱,讓房東完全找不到人,而且貓咪破壞的物品,還沒辦法提告毀損,只能民事求償。
▼(圖/東森新聞)
沙發布滿抓痕,還殘留不少貓毛,連壁紙也是體無完膚。房東吳先生:「電視我們給她(房客)的時候也是好的,電視線都是接好的,可是我不知道是貓咬壞,還是她自己把它剪斷。」
電視、插座損壞,不知道是人為還是貓咪的傑作,就連櫥櫃也難以倖免。房東吳先生:「衣櫃都被抓得非常嚴重,貓應該是有住在裡面,原本給她的時候是好的,都是好的,像這個旁邊貓吐成這樣,她(房客)也沒有清理啊。」
▼(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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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吳先生去年6月,把一間的兩房一廳的房子租給53歲趙姓女房客,沒想到五月她突然說不住了要搬家,房子髒亂不堪,不處理也不回應,直接失聯,屋主報警之後,才發現女房客用舊的身分證簽約,搜尋臉書才知道,女房客一共養了15隻貓,頁面都是愛貓的生活日記,悠閒躺在窗台上的畫面,也都是在他的這間房子裡拍的,但養歸養,卻沒維持環境清潔,鄰居就多次抱怨,趙姓女子剛住進來一個月就有惡臭。
▼(圖/東森新聞)
房東吳先生:「警察說味道是最難蒐證的,因為你不可能拿一個塑膠袋,把它綁一綁拿去給警察聞,你要蓄意才算毀損,因為你養的貓算物體,而且牠不是蓄意的,你只能民事法庭,提告損害賠償。」
最讓屋主困擾的是,難以用刑事上的毀損來告女房客,只能以打民事訴訟求償,律師也說女房客和貓的確沒有維持房屋狀況,難以證實是惡意破壞,屋主如今只希望女房客別再神隱,盡快把房屋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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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租屋最怕遇到惡房東,但其實惡房客也讓人避之唯恐不及!有強盜前科的朱姓男子,平時就有吸食強力膠的毒癮,2016年5月向張姓女房東租下台北市信義區房屋,才搬進去1個月就因為吸食強力膠,意識不清引發火災,還波及到住在隔壁的張姓房東,台北地院日前判處朱男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院判朱男4年徒刑。(圖/Google map)
朱男2016年在信義承租磚造鐵皮加蓋屋,還有一名鍾姓男室友,房東張女與姐姐就住在隔壁,不過朱男才入住一個月便惹出麻煩,在凌晨1時許,邊吸食強力膠邊大聲嚷嚷,鍾男告知已經半夜了,請他小聲一點,隨後就外出到公園散步。
▼朱男吸毒後點燃強力膠,引發火災。(示意圖/pixabay)
清晨6時許,鍾男尚未返家,朱男見身旁無人便繼續吸食強力膠,後來意識開始不清,情緒也有點激動,就點燃強力膠引發火災,火勢一路延燒到隔壁房間,警鈴大作驚醒了還在熟睡的張女,她看到朱男就在門口喊著「要死大家一起死」,嚇得立刻報警求救。
朱男到案聲稱,火災當天他根本不在現場,他發現鍾男不再後就獨自前往外頭散步,不一會就聽到有人說在冒煙,才得知是自己住處失火了,根本沒有去點燃強力膠,懷疑是電線走火導致火災。
北市消防局到現場鑑識後打臉朱男說法,起火點確認是在朱男房間,且並非電線走火或遺留菸蒂引發,人為縱火的可能極大,且根據鍾男、張女的陳述,朱男那天是獨自待在家,因此台北地院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處朱男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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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