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方法院(圖/google map)
到摩鐵吃「速食」,案情肯定不單純。台中一名女子指控,劉姓男同事邀約她到公司附近的汽車旅館洗澡兼用餐,但卻對她伸出狼爪,不顧女子掙扎求饒:「不要!你有女友」,硬扒光她的衣物後,用牙齒咬開保險套「單手著裝」性侵得逞。但台中地院審理案情後,最終判決劉男無罪。
▼(示意圖/pixabay)
綜合媒體報導,劉姓男子去(2017)年1月2日,以共進晚餐為由和女同事外帶速食,之後還提議到摩鐵洗盡一身汗臭,直說回家沒溫暖,央求女同事陪同。進房後劉男在沙發上用餐,女同事則在床上看電視,待到劉男吃飽喝足後,便爬上床尋求「溫暖」。
女同事指控,劉男上床後突然觸碰她胸部並索吻,雖然她連忙說:「不要,你有女朋友」等話明確表達不願意發生性行為,但劉男色慾薰心不願罷手,私毫不顧女同事的呼救掙扎,回應:「不要告訴她就好,只有我們兩人知道」。女同事證稱遭劉男單手壓制並褪去她身上衣物,僅以「單手戴套」性侵得逞。
▼(示意圖/pixabay)
然而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害人遭到性侵不斷反抗,但難以想像劉男是如何在這樣的情況下完成一連串「單手戴套」的複雜動做。且掙扎過程理當可能會在手、腿部位造成瘀傷或擦挫傷,但女子僅有頸胸部有小刮痕,四肢軀幹皆無明顯外傷,不太合理。除此之外,開庭時法官詢問,「被告是如何抓住你?」、「被告用手拉住你哪個部位?」、「你的手有無碰到被告的性器官?」等問題時女子一問三不知,皆推說沒有印象,也因此讓法官對女子的種種指控持保留態度。
法官指出,女子在過去的警訊和偵查時皆無透露有幫劉男口愛,但卻在開庭時當場坦承,法官認為,若女子掙扎反抗劉男一定不敢貿然施行,且若是遭到逼迫,自覺受辱的女子不可能在過去的調查中從未提及,這明顯有違常理。
根據以上種種因素,法官認為,提告女子不滿劉男有女友還和她發生關係,劉男在完事後更沒有動搖自己和正牌女友的感情,更讓女子心生委屈,才會因此提告,但由於並無激極證據證明劉男強制性侵,最後劉男獲判無罪。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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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綠帽可是硬生生戴了2頂!新北市一名32歲劉姓男子,在家中客廳裝設自動啟動的攝影機,原本是擔心小偷光顧,沒想到卻拍到結髮妻偷情的畫面,而且還是連續跟2個不同的人,這讓他感到相當羞恥,憤而提告,但妻子和小王都否認,不過最後法官根據拍到的畫面,以及小王進門時鼓鼓的褲襠,判偷情妻和小王須賠償40、20萬元。
▼人妻連兩天帶不同的小王回家,人夫崩潰(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劉男2012年結婚後,育有3名子女,他為了照顧小孩,同時也擔心宵小光臨,於是在家中客廳裝設監視器,沒想到去年6月有驚人的發現。某晚,一名陌生男子登門造訪,2人不僅爽洗鴛鴦浴,而且還進到房間好一陣子,才一同全身赤裸走出房間洗澡,期間還錄到讓他臉綠的對話,「欸,我沒帶妳送的保險套!」、「明天再來一次,我會死掉,我好累哦!」
讓劉男傻眼的事,隔天居然換妻子的37歲李姓男同事上門,她穿著睡衣就走去開門,監視器拍到李男頂著鼓起的褲襠出現,2人走到房門口各自脫光後,開始愛撫前戲,接著在房內一陣嬉鬧後,一同走入浴室盥洗。
看了愛妻連續跟2個男人在他們的愛巢歡愉,這對劉男的打擊相當大,還必須強展笑顏面對,他認為妻子和李男已經破壞婚姻,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及50萬。不過事後,劉妻和李男皆否認發生關係,表示只有拿安全帽,然後相互撫摸完就沒有進一步,但法官看完影片後認為,依照當時狀況及常人經驗,應該有發生通姦的情事,因此判處劉妻須賠償40萬,而李男則須賠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