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方法院(圖/Google Map)
這腦子到底再想什麼!嘉義一名21歲的陳姓男大生,日前在網路上認識一名13歲的國中少女小萱(化名),接著再認識女方朋友小美(化名),並且接連和2名少女發生性關係,直到老師發現其中一人帶著驗孕棒到學校,這起案件才曝光。
▼(示意圖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前年7月,陳男利用BeeTalk認識小萱,並且相約至某學校見面,接著2人到學校的行政大樓3樓平台聊天,沒多久陳男開始擁抱、親吻小萱,在情緒高漲之時,陳男帶著小萱走進殘障廁所,並且開始用手撫摸女方身體,並且舔吻胸部,同時脫掉自己的褲子,要求小萱為其服務,過程大約維持2到3分鐘。
同年8月,陳男又透過小萱介紹,認識了一樣13歲的小美,並且開車載她到嘉義新港某處河堤看風景,陳男在車上提出性交要求後,小美也點頭答應,陳男戴上保險套後,2人便在後座上演激情戲碼。10月的時候,小萱因為帶驗孕棒到學校被老師發現,逼問之下,小萱先說出小美和陳男的事,接著紙包不住火,最後才坦承自己也失身於陳男。
法官調查時,2女都表示性行為是在違反意願下發生,但法官卻認為她們的說詞有很多矛盾點,因此認為沒有違反意願,而且事後雙方也都達成和解,陳男最後被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陳男2年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往下看更多新聞!
又有狼父出現!高雄一名未成年少女自小和爸爸、哥哥一家三口相依為命,生活過得不甚富裕,只靠著撿拾資源回收三餐溫飽,但沒想到原本應該是令人景仰的父親,竟然隨著女兒的成長逐漸露出色性,自女兒高一起就多次利用她洩慾,一直到少女18歲時雙方才鬧上法院,少女在法院上痛哭失聲,只說了「一句話」就讓現場的人紅了眼眶,最後法官也對狼父做出判決。
▼(示意圖/pixabay)
據《蘋果日報》報導,判決書指出,少女的生母早在她小學4年級時就改嫁,而有竊盜前科的父親很難找到工作,只好靠著撿拾資源回收換取微薄的收入,少女自小就知道家裡的困境,因此哥哥半工半讀,為這個家盡一份心力,雖然日子辛苦,但只要想起從小父親的疼愛,她也甘之如飴,認為父親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孝順是應該的」。
而某日少女家中因為沒水沒電,和父親2人一起投宿到旅館,但沒想到狼父竟然趁人之危,在女兒熟睡之際對她伸出魔爪一逞獸慾,當時只有15歲的少女,睜開眼後見到父親色慾薰心的可怕模樣嚇得驚聲尖叫,連忙將獸父推開,但擔心提告後會讓父親官司纏身,所以才決定選擇原諒。
▼(示意圖/pixabay)
事隔一年後,父親仍不知改進再次對少女下手,甚至還嗆聲「又不是第一次了!」嚴重侮辱少女身心,讓她終於忍無可忍,氣得大哭離家並報警求援。開庭時狼父辯稱:「被弄那麼多次幹嘛回家,怎不告我!」讓少女在庭上直接淚崩,情緒失去控制,直說「因為我這18年來一直很感謝你、很愛你!」、「我不想破壞跟爸爸的關係,但那是隱忍、不是默認」。
但父親始終否認犯行,還說是因為女兒想要交男友,因為不服從她的管教才會捏造謊言誣告,讓少女一聽又再度崩潰怒喊:「我們到此為止,以後不用再見面!」最後法官依對未成年人乘機猥褻等3罪,判這名父親合併執行5年,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