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法院。(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桃園市一名呂姓男子,被妻子懷疑外遇,妻子便在車上放錄音筆,結果真的錄到了露骨的對話,像是「我要吸奶奶」、「妳把它吵起來了,把它咬一咬」、「我要搞得一大片」等,讓妻子怒告通姦。
▼呂男和小三被拍到一同進入汽車旅館。(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呂男和妻子結婚快40年,育有4名子女。妻子用錄音筆錄下丈夫與李女的鹹濕對話,還從行車紀錄器發現兩人一起到汽車旅館,認為李女已經影響到他們夫妻的關係,因而向她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兩人車上對話包含「我要吸奶奶、我要吸奶奶,妳不是每次都要叫我吸奶奶嗎?」、「吸它的時候很棒,我也不會說」、「妳把它吵起來了,把它咬一咬」,李女則嬌嗔回:「每次都這樣,我要搞得一大片…每次都要弄得整大片」。
▼李女被判賠償50萬元。(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檢方表示,呂妻擅自將錄音筆放在車上竊錄,行車紀錄器影像也未經丈夫同意,逕自取用並擷取,侵害李女和丈夫隱私,屬於非法取得,並無證據能力,於是不起訴呂男和李女,但呂妻心有不甘,再打民事官司要李女求償。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呂妻的竊錄行為出於防衛權益,並未過度侵害隱私,手段符合比例原則。從錄音的對話可推知,兩人撫摸、親吻的親密行為並非初次,應該有相當時間的交往關係。另外,李女曾和呂男一起到汽車旅館,並稱「跟你在一起都很快樂」、「謝謝你情人節陪我一整天」、「 把行車記錄器拔掉」等語,雖無直接證據證明兩人有通姦行為,但親密互動已經超過普通朋友了。
法官指出,呂妻和呂男結婚超過30年,夫妻生活圓滿幸福,但因李女的介入遭致破壞,呂妻精神上受到了莫大的痛苦,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學歷,判李女賠償5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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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前外交部官員楊爵鴻被控外遇大學好友阿美(化名),1年間發生逾50次性關係,楊男後來想和對方分手,竟扯謊表示自己因翹班約會被長官開除,想到美國開Uber維生。不料阿美得知真相後,憤而將偷吃紀錄寄給楊妻,雙方對偶得知2人偷情後,互控對方涉嫌妨害妨害家庭。台北地院日前依一罪一罰,判楊男每次通姦2月徒刑,合併執行8月徒刑,可得易科罰金24萬元;而阿美丈夫在審理期間對阿美撤告。
▼前外交部官員被控外遇大學好友。(示意圖/pixabay)
據《壹週刊》報導,2016年一名黃姓女子向週刊爆料表示,「楊男騙了我的好友阿美、背叛自己的婚姻,人財兩失卻又被始亂終棄。」,同時出示多張楊男和阿美的露骨床照,以及2人的親密對話為證,還附上阿美向外交部及監察院陳情的信函。
▼前外交部官員被控外遇大學好友。(示意圖/pixabay)
黃女還指出,楊男早就在大學時期,就對阿美產生好感;直到2013年,楊男成為外交官員,因緣際會下與阿美重逢,並在當時雙方已婚的狀況下,對阿美展開猛烈追求。楊男為了升官,2年後竟向阿美謊稱,自己因翹班約會被長官發現開除,只好選擇到美國開Uber維生,為了得到對方取信,甚至還傳了一張睡在車庫的照片取信阿美。阿美後來在外交部官網發現楊男沒被拔官,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騙。
楊妻事後看到報導後,才得知丈夫外遇想提告阿美,但由於楊妻在事情發生超過半年才提告,已逾告訴期;至於阿美的丈夫則較早提告,而阿美認罪的同時,還拿出詳細記載和楊男偷歡時間、偷情地點的行事曆等證據。
檢方事後調閱楊男的悠遊卡紀錄,發現楊男翹班和阿美約會的時間地點,與阿美行事曆上的紀錄相符,據《蘋果》報導,法院開庭時楊男才坦承通姦,法官依一罪一罰,判楊男每次通姦2月徒刑,合併執行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