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取自pixabay)
小心情人變狼人!台北市一名32的蘇姓男子和前女友相約談判復合,卻以按摩為由對前女友出手,一路從頸部摸到胸部,更張嘴強行索吻,絲毫不顧女方的劇烈掙扎,還將試圖逃跑的前女友拖回房間,直到最後心生畏懼的前女友突然氣喘發作,緊急送醫後才讓蘇男的獸行東窗事發。
綜合媒體報導,今(2018)年1月某日晚間,蘇男將前女友接到家中佯稱要商討復合,但他心裡想的似乎是另外一回事,當時女方表達身體不舒服想要休息,蘇男見機不可失便以「按摩」為由,要求前女友趴上床後,自己便跨坐到女方臀部上按摩頸部,沒想到這下前女友完全是羊入虎口,蘇男趁她毫無招架之力時「熱吻搓胸」,試圖性侵。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取自pixabay)
即便被害女子當下拚命掙扎抵抗,一度將蘇男推開後想要逃離臥室,但仍然不敵蘇男強大的力氣,硬是被拖回房間,擋住逃生出路,就連手機都硬被蘇男奪走,無法求救。孤立無援的被害女子似乎承受不住突如其來的巨大緊張和恐懼感,因為換氣過度而引發氣喘,嚇得蘇男連忙將她緊急送醫,而前女友也抓緊機會和護理師求救。
▼士林地檢署(圖/取自google map)
然而蘇男到案後仍然不願承認犯錯,辯稱前女友當時只有小聲地說「不要、不要這樣」,也沒有頑強抵抗。但被害女子身上有多處瘀挫傷,再加上護理師目睹蘇男不願意歸還前女友手機,士林地檢署還查出,案發當下被害女子確實曾撥打112緊急電話求援,因此最後依強制性交、強制等罪起訴蘇男。
安心專線:0800-788-995(0800-請幫幫-救救我)
家暴求助專線:113或110
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專線:1995
緊急醫療救護專線:119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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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pixabay)
又有恐怖情人!雲林23歲嚴姓男子,因女友聲請家暴令分手,心生不滿,2011年10月竟然夥同3名友人,當街強擄前女友上車,還將其載往屏東、台南、雲林等汽車旅館灌藥性侵,前女友受虐長達3天之久,最後趁嚴男不注意脫逃報案,同月11日嚴男被警方依妨害自由、恐嚇、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函送。
據《蘋果日報》報導,24歲被害女子與23歲男友嚴男交往同居約半年,只要兩人吵架,嚴男就會不時對她動粗,萌生想分手念頭的她因而聲請家暴令,法律規定嚴男不得進入被害人住處50公尺內,加上2人又有10萬金錢糾紛,嚴男因此心生不滿。
上個月11日,嚴男約了3名友人,在被害人家附近埋伏,一看到被害人就將被害人強行押上車,並且在被害人被綑綁的情況下,將其單獨載往屏東一間旅館性侵得逞,在屢次尋求復合未果的情況下,嚴男竟惱怒將被害人一路載往台南、雲林等汽車旅館凌虐、性侵。
2011年10月14日嚴男載著被害女子到雲林西螺一間汽車旅館,被害女子表明不願復合,沒想到嚴男還揚言要把她殺了,並用手臂對被害人鎖喉,接著性侵得逞。
15日凌晨1時,嚴男又載著被害人到台南汽車旅館投宿,當時被害人手腳沒有被綑綁,因此著趁嚴男外出時,撥打電話給向櫃台求救,而警方接獲報案後,也立刻趕到現場處理,嚴男眼見事跡就要敗露,立刻翻牆逃逸。
後來,嚴男自知難逃法網,終於自行向警方投案,並坦承犯行,警方偵訊後以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殺人未遂、家暴、傷害等罪將他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