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戴套闖房逞慾!她指甲猛掐下體抵抗 仍慘遭悶昏性侵

惡狼戴套闖房逞慾!她指甲猛掐下體抵抗 仍慘遭悶昏性侵
▲(示意圖,非當事人畫面/翻攝自Pixabay)

一時的衝動,造成受害者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害!一名32歲的蘇姓男子,因為貪圖女室友的美色,竟戴保險套直接闖進女室友的房間,雖然女室友當下奮力反抗,不惜用指甲猛掐蘇男的下體,卻遭蘇男毆打悶昏後性侵得逞,事後蘇男被判刑9年,被害女子卻夜夜難眠、痛苦萬分,於是向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申請性侵害補償金40萬元。

▼(示意圖/pixbay)


這名惡劣的蘇男和前妻育有一對子女,和前妻離婚後,從南部隻身北上工作,還交了一個女朋友,做過木工學徒和業務員,但因為工作不穩定常常和女友吵架,前年2人分手後,蘇男看上住同一層樓的女室友,在同年的11月3日凌晨5點,戴上保險套,穿上內褲,悄悄潛入女室友的房間,熟睡中的女子翻身的時候身體碰到正在脫內褲的蘇男,瞬間驚醒,害怕的大聲尖叫,蘇男邊用身體壓制女子邊強吻以防女子再出聲,並強行脫下女子的衣褲指侵得逞。

巨大的聲響驚動女子隔壁的室友,趕緊跑來敲門關切,蘇男卻摀住女子嘴巴,怒喊:「我們在吵架啦,要你管喔!」,營造情侶吵架的現象,室友被蘇男誤導離去後,女子見機不可失,趕緊用指甲猛掐蘇男的下體,此舉卻激怒蘇男,蘇男痛毆女子還悶昏,性侵得逞。事後蘇男還若無其事地到任職的超商上班,並趁下班時偷走收銀機裡的17萬元現金逃跑,8天後警方順利逮捕到逃亡中的蘇男,現金已被蘇男花到剩3萬元。

被害女子被性侵後身心受創,夜夜無法入眠,害怕有人再度闖進來,依照《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向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申請性侵害補償金40萬元。而蘇男則被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與業務侵占罪合併判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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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宜蘭一名許姓男大生和住同層的女室友、陳姓女友以及其他3名同學相約到KTV唱歌,一行人就這樣從晚上11點多狂歡到凌晨4點多,沒想到幾杯黃湯下肚後,許男起了色心,竟趁著將女室友扶回家的時候,脫去她的衣褲並撫摸、猥褻得逞,女室友醒來後發現衣衫不整,嚇得趕緊報警處理,而許男近日也被宜蘭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許有期徒刑1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去年6月15日晚間11點多,許男和同層分租的女室友、女友及其他3名友人相約到礁溪鄉的一間KTV狂歡,直到凌晨4時許,沒想到,許男將不勝酒力的女室友扶回住處時,見她意識不清、無力反抗,竟萌生了色意,先是假裝返回了自己房間,接著10分鐘後再闖入對方房間,不僅強行脫去對方的上衣及內衣褲,還撫摸其胸部以及下體,最後猥褻得逞。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pixabay)


女室友醒來後,發現自己衣衫不整,便想起晚上疑似有人掀起她的衣服並脫去褲子,嚇得她趕緊找來陳女陪同,並偷偷錄音,質問許男的事情的經過,最後許男坦承犯行,還下跪尋求原諒,但女室友因不甘受辱,仍堅持報警。

許男到案後辯稱,當時詢問女室友「可以進去嗎?」、「可以脫衣服嗎?」皆未得到回應,才會開始撫摸,認為對方並無意識不清的狀況,但警方查閱女室友報案的錄音檔,許男曾向她和女友表示,「就我跟你一起走回家的時候,不小心碰到妳的胸部,那個時候我就覺得想再多碰妳一下,到家裡的時候,就覺得還想再碰,就去妳的房間,脫衣服,然後摸妳的胸部」、「我知道我做了一件很恐怖的事情,我真的很對不起你們」以及「我可以拜託拜託拜託妳不要報警嗎?」,字字句句都是懇求女方原諒,並給一條生路。

▼許男下跪請求原諒。(示意圖,非當事畫面/pixabay)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證人、證詞以及相關證物都指向許男犯行,痛斥許男的行為已經造成被害人身心靈受到創傷,並留下陰影,而且犯後還有諸多辯詞,顯見毫無悔意,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年,不得易科罰金。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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