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控遭男同事電梯強吻!公司竟要她「自願離職」
▲(圖/東森新聞)
新北市一名女子在醫院上班,凌晨一點多,搭電梯要去病房送藥送病歷,指控被男同事強吻,女子說她向外包公司的主管申訴,但主管只要求對方不能再靠近女子10步以內,還勸女子「大家都是來討一口飯吃」。但是3天後,女子卻接到主管通知,要求自願離職,讓被害人覺得心有不甘。不過外包公司回應,還會再持續溝通,暫時不回應。
遭到職場性騷擾的女子越想越不舒服,指控男同事對她動手動腳已不是第一次。男子在電梯裡突然熊抱,幸好女同事阻止,女子在外包公司上班一個多月,被派到醫院分發病歷和藥包,而被指控的男同事已經上班多年,女子說,一上班就感覺男同事經常找藉口接近。
▼男子熊抱女子示意(圖/東森新聞)
指控遭性騷女子:「我沒有正面面對他,就突然被他親了一下,我也來不及反應,我當下也跟他說,我非單身,我不做對不起我男友的事,有聽同事講過,他就類似是個花花公子。」
事發當時是5號凌晨1點多,兩人在電梯巧遇,男同事突然說「給我三秒鐘,我要做一件事」,接著就在電梯裡強吻,女子嚇了一大跳,事後男友去向主管反應,卻得到這樣的回應:「如果他今天有侵犯到,你就不要跟他,以後大家各做各的事,大家都是來討口飯吃的。」
▼主管回應(圖/東森新聞)
主管第一時間表示,再有類似情況,兩人統統不再錄用,但事隔三天,被害人突然接到通知,主管委婉要求被害人自願離職,讓她覺得相當不公平。女子不甘心,蒐集證據提出告訴,醫院也要求外包公司要盡速處理,配合司法調查。
▼遭男同事強吻!女子控:外包公司要求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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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膽包天!台中一名女子和哥哥到一間大賣場購物,一名店員竟趁著兩人分開時,直接用手探入女子的股溝,讓女子相當不滿,將店員告上法院,法官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陳男2月徒刑,民事部分則需賠償女子5萬元。
▼女子買海鮮時被性騷擾。(示意圖/翻攝自Max Pixel)
根據《聯合報》報導,女子去年8月某日晚間和哥哥到一家連鎖賣場購物,當時已晚間10點多,接近打烊,因此人潮不多。事發當時,哥哥在距離女子約1、2公尺的乾貨區,女子則彎著腰看冰櫃裡的海鮮,想不到一名店員經過後,女子竟感覺自己股溝被人從下往上快速刷過,讓她大吃一驚,整個人彈跳了起來,轉頭一看,卻看見店員蹲在地上,若無其事地收拾東西。
女子哥哥表示,雖然他沒目擊妹妹被騷擾的經過,但有看見她驚嚇彈起的一瞬間,兩人草草結束採買後,便要求賣場調監視器查閱,不過賣場主管卻說沒錄到。
女子將陳姓店員告上法院,表示對方是故意性騷擾,因為她感覺刷過股溝的手是有力道的,並非不小心。
但陳男卻否認性騷擾,且辯稱若真的有摸到女子,女子為何當下沒反應,反而隔了一段時間才要求調監視器。
然而法官認為,女子沒有陷害陳男的動機,且提告性騷擾案件,不只很傷荷包,也對被害人的身心、名譽造成極大壓力,女子實在沒必要讓自己陷入困境。台中地院最後判陳男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則判陳男賠償女子精神撫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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