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生趴喝到爛醉!OL被「暖男」帶回家照顧…醒來竟飄嘉明味

慶生趴喝到爛醉!OL被「暖男」帶回家照顧…醒來竟飄嘉明味
▲台北地檢署。(圖/翻攝自Google map)

暖男變噁男!台北市一名OL,日前參加朋友生日派對,當天一群人興致大好便連喝4攤,結果OL最後喝到爛醉,瘋狂嘔吐,根本無法自行回家,30歲的林男見狀,自告奮照顧她,不料OL隔天清醒後更換衣物,聞到身上發出陣陣異味,驚覺事情不單純,仔細一聞更發現那是「嘉明的味道」,才驚覺自己被林男撿屍性侵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去(2017)年12月9日,女子和林男在一場生日派對上認識,2人相談甚歡,一拍即合,很快便熱絡起來,當天一群朋友玩嗨了,派對結束後仍意猶未盡,先後又轉戰3家KTV,繼續飲酒作樂,結果大家在最後一家KTV歡唱時,女子已經不勝酒力,狂跑廁所抱著馬桶嘔吐,隔天清晨6時許,大夥準備各自回家,林男因為與女子住在同一地區,便向友人表示要陪她搭Uber回家。

▼(示意圖/pixabay)


但女子昏睡到下午清醒後,卻發現在自己在林男家,不過她見自己一身衣著完整,還一度慶幸林男個性正直,沒有趁人之危,而林男也暖心的騎車載女子回家,沒想到女子返家後更換乾淨衣物,卻發現自己身上有「怪味」,努力回想才依稀記得斷片記憶,記回想起林男託她褲裙,她有說「不可以」「不行」、「我要回家」,然後又想到林男好像有用衛生紙幫她擦拭下體,她驚覺事態不對勁,猛力一聞褲子,赫然發現那是「嘉明的味道」,因此怒告林男。

▼(示意圖/pixabay)


林男到案後坦與女子發生性關係,但辯稱不知道女子已喝茫,因為2人在床上休息時,女子一直把腳跨到他的身上,就算他好言相勸「不能這樣,這樣下去會把持不住」,女子仍不為所動,他才會衝動行事。不過檢察官根據KTV監視器,發現女子在聚會結束後,早就意識不清,需要多人攙扶才能行走,同行友人也指證歷歷,表示女子當天確實酒醉,加上女子的內褲及外褲沾到的精液,確實與林男的DNA相符,因此檢察官依乘機性交罪將他起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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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幫忙反被灌醉性侵!台中一名男子邀請女性前同事到他家「開導弟弟」,女子答應後前往,卻被招待烈酒與梅酒,幾杯黃湯下肚後不勝酒力,想不到男子竟將女子拖到樓上房間性侵,事後還和朋友分享,事件傳到女子閨蜜耳中,女子才輾轉得知被撿屍,氣急敗壞地將男子告上法院。

▼女子喝了烈酒與梅酒。(示意圖/翻攝自Flickr/yosi.nakao)


判決書指出,住在台中的張姓男子入伍前和女子是同事,2016年10月,他以「弟弟正值叛逆期,吵著要搬出去住」為由,希望女子幫忙開導弟弟,女子答應之後,張男晚間11點便從桃園開車載女子到台中家中。

到達之後,張男的父親與阿姨在客廳熱情款待女子,拿出烈酒、調酒與梅酒請她喝,女子喝了幾杯就神智不清,張男於是將女子帶到4樓讓她洗澡,洗完澡後女子趴在桌上休息,張男見她已經虛軟無力,竟趁機把她抱到床上性侵得逞。

女子約在凌晨5點半醒來上廁所,赫然發現自己的內褲不但內外、前後都穿反,上頭還有白色不明液體,並感覺身體疲倦,雖然當下懷疑自己遭到性侵,她卻不願多想,當天傍晚又坐張男的車回到桃園。

直到快一周後,女子從閨蜜口中得知,張男告訴別人已和女子發生性關係,她這才確認自己擔心的事發生了,火大地傳訊息質問張男,痛罵「偽君子」、「噁心」、「你要知道我為什麼要跟你去台中,是因為要幫你跟你弟聊聊結果呢?沒有!你讓我的感受差到不行!」張男對女子的指控含糊其辭,沒有做任何解釋或反駁,之後女子將他一狀告上法院。

▼女子事發多天後,才確認自己被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here)


但張男辯護律師辯稱,為何女子第一時間醒來時,發現自己內褲穿反、有不明液體,卻沒有馬上質問張男,還跟他搭車回桃園?且閨蜜也事隔一周才告訴女子,有違一般常人的反應。

台中地院則認為,女子第一時間懷疑遭性侵卻沒有保留證據,是不敢往壞處想,屬於常見被害人延遲報案的原因,至於閨蜜多天後才告訴女子,則是因為張男於犯案後4天才和閨蜜男友訴說,閨蜜從男友那邊後,可能思考了一下如何告訴女子,因此才隔了這麼多天,並沒有不合常理之處。再加上LINE訊息與閨蜜證詞,最後法院將張男以犯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10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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