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Google Map)
本來要指控性侵,卻因為一番證詞反轉案情。台北一名葉姓攝影師,日前與一名小模合作拍攝二手衣照片,小模指控,對方趁她精神不濟的時候,強硬發生性關係,但是檢察官聽完小模證詞後,卻認為無法證明葉男有性侵,因此不起訴處分。
▼(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葉男透過朋友認識在賣二手衣的小模,葉男答應幫忙拍攝二手衣照片以及性感內衣的照片。拍攝當天,小模由朋友陪同,前往相約的飯店,剛開始拍攝都沒有什麼問題,直到小模朋友離開後,一切都變得不一樣了。
小模指控,當天拍到一半,朋友覺得有點疲倦,於是就先離開,獨留她和葉男在房間內繼續拍攝,但是當朋友離開以後,葉男便問她要不要拍情慾創作照,她思索後點頭答應,接著聽從葉男的指令趴跪在他的雙腿中間,但此時葉男居然動手拍了她的屁股,並且用手指性侵,當下覺得不舒服後,就移開身體去洗澡。
▼(圖/Pixabay)
小模指出,她洗澡的時候覺得剛剛發生的事很奇怪,還曾探頭問「為什麼會這樣?」,而且她洗完澡葉男還進浴室幫她吹頭髮,,等她「全身赤裸」地走出浴室後,葉男開始不安分地對她毛手毛腳、又摸又親,因為她沒感覺,因此說了「不要」,葉男這才停止動作。
而葉男則向檢方表示,2人是在情投意合之下發生關係,並沒有脅迫或違背對方意願,而且拍完照後,女方還有抱怨沒拍到說好的性感照。綜合上述說法,檢方認為,整個過程小模如果表示不舒服,葉男都會停下來,因此最後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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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空姐在瀏覽臉書時,發現有80名臉書社團「你的D槽」的成員想加她為好友,經追查才驚覺自己與前男友嘿咻的影片截圖,竟被張貼在該社團頁面上,且其中一名黃姓男社員還在該文底下公布她的臉書暱稱,還留言「h航空姐」,讓她氣得對黃男提告違反個資法及加重誹謗,但檢方調查後卻判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擔任空姐的小美(化名)去年5月發現自己與前男友在摩鐵嘿咻的影音截圖被大剌剌張貼在「你的D槽」臉書社團頁面上,有不少成員看了還留言跪求肉搜女主角的真實身分,而一名黃姓男子竟在這些私密截圖底下留言,公布她的臉書帳號,還提及她在某航空公司工作,「h航空姐我剛好以前認識,只能說會被po不ey(網路用語,取意外的諧音)」,小美因此身分曝光,陸續被80名陌生人要求加入臉書好友,她因此憤而提告。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不過黃男到案時坦承,確實有在該社團底下留言,但強調自己不認識張貼截圖的人,當下沒有想那麼多,會在該頁面下方留言,只是逞一時之快而已,否認有違反個資法及加重誹謗的犯意。對此,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黃男雖然有公布小美的臉書帳號,但該帳號名稱是英文,而非其中文姓名,且小美自己有公開臉書的個資,一般人可透過臉書搜尋功能,連結至她的臉書頁面,因此難以認定黃男有非法蒐集、利用或處理他人個資的行為。
另外,小美指控黃男公開透漏她的公司名稱,害她上班地點曝光,但檢方認為,黃男留言只提及「H航空姐」等字眼,並未具體指明她的公司名稱或地址,涉刑事犯罪的證據不足,給予黃男不起訴處分,並表示小美可另尋民事求償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