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示意圖/翻攝google map)
大男人三杯黃湯下肚後「小頭」失去控制,對自己親戚的另一半伸出狼爪。去(2017)年桃園市一名吳姓男子見堂弟的
女友貌美如花、身材婀娜多姿,穿著打扮性感,竟然趁虛而入仗著
酒膽
性侵堂弟女友得逞,事後還傳訊「脹脹的、憋不住」給堂弟,法官日前對吳男的惡行做出判決。
▼(示意圖/取自pixabay)
據《聯合報》報導,23歲的吳姓男子常藉故到堂弟和其女友的租屋處拜訪,但其實他心懷不軌,全是為了偷看堂弟身材惹火的女朋友。2017年6月間,吳男酒後又跑到堂弟租屋處串門子,但當晚堂弟收假返回軍營,獨留吳男和其女友共處一室,沒想到吳男見堂弟女友穿著惹火,一時獸性大發,把堂弟女友強行壓在床上扒掉衣褲,雖然堂弟女友不斷哭喊掙扎「不要,不可以!」,甚至手腳並用奮力抵抗,但還是不敵力氣強大的吳男。
遭到侮辱的堂弟女友事後對吳男提起告訴,堂弟也傳訊質問「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吳男則回應「就酒後那裡脹脹的、憋不住」,「實在很對不起你、對不起你女友、我太犯賤」。而檢方偵辦此案時,吳男也坦承確實犯下獸行,玷汙了堂弟的女友,最後檢察官依照強制性交罪將其起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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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宜蘭一名許姓男大生和住同層的女室友、陳姓女友以及其他3名同學相約到KTV唱歌,一行人就這樣從晚上11點多狂歡到凌晨4點多,沒想到幾杯黃湯下肚後,許男起了色心,竟趁著將女室友扶回家的時候,脫去她的衣褲並撫摸、猥褻得逞,女室友醒來後發現衣衫不整,嚇得趕緊報警處理,而許男近日也被宜蘭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許有期徒刑1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去年6月15日晚間11點多,許男和同層分租的女室友、女友及其他3名友人相約到礁溪鄉的一間KTV狂歡,直到凌晨4時許,沒想到,許男將不勝酒力的女室友扶回住處時,見她意識不清、無力反抗,竟萌生了色意,先是假裝返回了自己房間,接著10分鐘後再闖入對方房間,不僅強行脫去對方的上衣及內衣褲,還撫摸其胸部以及下體,最後猥褻得逞。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pixabay)
女室友醒來後,發現自己衣衫不整,便想起晚上疑似有人掀起她的衣服並脫去褲子,嚇得她趕緊找來陳女陪同,並偷偷錄音,質問許男的事情的經過,最後許男坦承犯行,還下跪尋求原諒,但女室友因不甘受辱,仍堅持報警。
許男到案後辯稱,當時詢問女室友「可以進去嗎?」、「可以脫衣服嗎?」皆未得到回應,才會開始撫摸,認為對方並無意識不清的狀況,但警方查閱女室友報案的錄音檔,許男曾向她和女友表示,「就我跟你一起走回家的時候,不小心碰到妳的胸部,那個時候我就覺得想再多碰妳一下,到家裡的時候,就覺得還想再碰,就去妳的房間,脫衣服,然後摸妳的胸部」、「我知道我做了一件很恐怖的事情,我真的很對不起你們」以及「我可以拜託拜託拜託妳不要報警嗎?」,字字句句都是懇求女方原諒,並給一條生路。
▼許男下跪請求原諒。(示意圖,非當事畫面/pixabay)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證人、證詞以及相關證物都指向許男犯行,痛斥許男的行為已經造成被害人身心靈受到創傷,並留下陰影,而且犯後還有諸多辯詞,顯見毫無悔意,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年,不得易科罰金。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