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北市一名27歲妙齡女子,上(3)月與剛認識的32歲邱姓男姓友人聚餐喝酒,事後被撿屍性侵,她清醒後指責對方趁人之危,「與李宗瑞有何不同」,解釋發生性行為必須是兩情相悅,不能硬上,男子聽聞,馬上喜孜孜地邀約再戰,而女子為了證明「第一次非自願」,索性答應第二次性行為,結束後再直奔警局提告。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子與邱男3月間在外語補習班認識,邱男對女子頗有好感,便邀約對方一起至東區高級餐廳用餐,期間陸續點了白酒與紅酒助興,最後女子不勝酒力當場醉倒,邱男見有機可趁,便將不醒人事的女子撿屍到飯店性侵。
▼(示意圖/pixabay)
女子昏睡到隔日凌晨驚醒,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躺在飯店房間,邱男還壓在自己身上,她當場嚇傻,急忙推開邱男,並痛罵「在我意識不清醒時做這種事,你與李宗瑞有何不同!」接著又說「如果要炒飯,要在我清醒時,我才同意」,不料邱男臉皮超厚,立即反問「現在清醒了就可以炒飯嗎?」而女子也同意,雙方便進行第二次性行為。
完事後女子馬上到醫院驗傷,並至警局指控邱男性侵,表示發生2次性行為,但第一次非她自主性意願,第二次則是為了證明前次性行為是在她不同意的情況下發生,警方隨後就傳喚邱男到案,偵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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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歲的古姓男子,前年3月隨服務單位到台中參加兩天一夜的研習時,對喝得爛醉的女同事伸出魔爪,性侵得逞,事後女同事用Line套話,詢問古男「這樣有開心嗎?」,古男均未否認,新北地院因此認定古男乘機性侵女同事,判他3年4月徒刑。
▼(示意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古男一行人到台中參加兩天一夜的研習活動,被害女同事在第一天晚餐時,喝了5、6杯小杯的高粱酒就喝醉,被其他女同事攙扶進房間休息,由於同房的林姓女同事還沒回房,所以房間門並未上鎖。不料古男竟趁半夜潛入房間,強行脫去女同事的衣物,雖然女同事驚醒並反抗,古男還是性侵得逞。
被害女同事事後傳Line質問古男「你好像沒有帶套」、「你該不會有梅毒,還是愛滋吧」、「要不要去驗一下」,藉此誘古男答應和她一起去驗有無性病。而女同事雖然一開始怕事情曝光後會影響工作,但也在事發兩周後決定報案。
新北地院開庭時,古男均否認性侵,僅承認有撫摸女同事胸部和身體,並狡辯當時酒醉無法勃起,只有抱著女同事休息。不過女同事出示Line手機對話紀錄,古男在對話中都沒有否認女同事的指控,當女同事問說「這樣有開心嗎?」,古男還回答「想著一切都美好」,因此新北地院3月中判他3年4月徒刑,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