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
16日上午,台南一名翁姓通緝犯,因拒捕趁亂逃逸,遭警方開6槍擊斃。通緝犯母親接獲通知到警局,先是抱怨警方不該打死兒子,之後做完筆錄,通緝犯母親竟然又說「不認識他」拒領兒子遺體,讓警方傻眼,只能先以無名屍的方式處理翁姓通緝犯的遺體。
▼翁姓通緝犯母親。(圖/東森新聞)
台南市永康分局3名員警,為了逮捕翁姓通緝犯,一早在西門路和成功路口的粽子店附近埋伏,一看到通緝犯現身,立刻上前逮人。通緝犯先是假裝配合,隨後假裝到車內拿東西,趁機開車逃逸。一名員警為了阻止通緝犯逃跑,緊急跳上車,通緝犯心急之下,不僅拖行員警,還2次衝撞分隔島想甩開人,其他2員警為了同事安危,連開6槍,打中翁姓通緝犯胸部,搶救後宣告不治。
▼翁姓通緝犯母親抱怨警方。(圖/東森新聞)
翁姓通緝犯的80歲雙親接獲警方通知,在警局裡不斷抱怨「不該打死兒子」,認為兒子只是拒捕又沒槍,應該打腳就好,怎麼可以讓他沒命。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當翁姓通緝犯雙親做完筆錄,前往認屍時,突然又改口「我們不認識他」,不願領回兒子的遺體,讓現場警方傻眼。目前只能依照「無名屍」的方式,處理翁姓通緝犯的遺體。
根據了解,翁姓通緝犯今年55歲,犯下多起竊盜、毒品案,4月遭通緝,沒想到卻因為拒捕,喪失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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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上午,台南市三名員警,在西門路和成功路口追捕翁姓通緝犯。沒想到通緝犯突然鑽入車內,想開車逃逸,還拖行一名員警劉耿銘,讓他差點飛出去,撞上安全島,另外兩名員警迅速開6槍制止,打中翁姓通緝犯胸部,送醫不治。開槍的員警表示,身為警察如果沒開槍救人,才是失職。
▼ (圖/東森新聞)
翁姓通緝犯因拒捕,還拖行一名員警,被警方開6槍,送醫後傷重不治,他年邁的父母接到通知趕到警局,對警方的用槍表示不滿。通緝犯母親邊走邊嗆,「我有意見,第一他沒有拿槍,第二點他只是拒捕而已,你把他打死就不對了,你可以打腳,你不可以打身上」。死者的父母抗議警方用槍不當,但是拼命完成任務的三名員警,也全受傷。遭拖行的員警劉耿銘,疑似腦震盪還得住院觀察,他和女警呂珮珉,都是106年7月分發到大橋所,另一名員警顏利丞,則是警專33期畢業,105年10月到大橋所,三人都很年輕。
▼ (圖/東森新聞)
劉耿銘感謝同事開槍救他,否則他的後果不堪設想,而呂珮珉和顏利丞,都是第一次在執勤時開槍。女警呂珮珉還原現場情況,「會比較驚嚇是同事被拖行,但是開槍我們是合法使用警械,所以也沒有太大的疑慮」。
▼ (圖/東森新聞)
另一名員警顏利丞也說:「同事面對生命危險,我覺得身為一個警察,你應該要做的事情,當下你已經沒有開槍的感覺,因為不是個人的感覺,同事的性命是擺第一。」顏利丞的父母則擔心,兒子這次用槍會有問題,「他當然是會害怕,我們當家長的,還是希望社會上的輿論,能夠站在警察這邊,我們家屬也是全力的支持小孩。
而警方則表示,歹徒拒捕又襲警,值勤員警面臨生命危險,用槍時機並無不妥,警政署也表明力挺員警嚴正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