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早餐店椅割傷腳 賣場員工休養3天索賠7千

控早餐店椅割傷腳 賣場員工休養3天索賠7千
桃園一名男子連假帶家人到早餐店用餐疑似被餐桌椅割傷腳,男子當下婉拒店家帶他到醫院治療,沒想到3天後拿著診斷證明書回早餐店,說因為受傷無法工作休息3天要求賠償損失7千元,店家認為賠醫藥費絕對沒問題,但7千元有點多要繼續協商
早餐 桃園 受傷 醫藥費 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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