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pixbay)
台北一名30多歲的陳姓男子,懷疑自己的老婆和吳姓水電工疑似外遇,私下蒐集老婆穿過未洗的「
原味內褲」,和擦過下體的衛生紙當證據提告,沒想到卻因為老婆和水電工不願意提供
dna,導致檢察官沒有對照檢體可比對,因而全案不起訴。男子不服,上訴高檢仍遭駁回,全案確定。
▼ 男子懷疑老婆和水電工到摩鐵開房間。(示意圖/pixbay)
根據了解,陳姓男子懷疑娘家開水電行的老婆,和一名吳姓水電工兩人越走越近,甚至假借工作之名,到摩鐵開房嘿咻。陳姓男子不甘被戴綠帽,暗地偷偷蒐集老婆穿過的「原味內褲」、擦過下體的衛生紙,以及使用過的衛生棉等當證據,又找到摩鐵發票,以及老婆和吳姓水電工僅蓋著毛巾的照片,怒告兩人妨害家庭,並下定決心和老婆離婚。
▼ 男子蒐集老婆使用過的衛生紙。(示意圖/pixbay)
沒想到開庭時,老婆和水電工竟然辯稱沒有開房間,只承認和吳姓水電工感情好,兩人偶爾會合照,也不曉得摩鐵發票從哪裡來,甚至拒絕提供DNA檢驗。
雖然檢察官確實在內褲、衛生棉都找到同一女性和男性的DNA,但因缺乏對照組比對,無法證明老婆和吳姓水電工有不正常關係。再加上檢察官認為,陳姓男子提供的內褲、衛生棉,並非案發現場找到的,無法當成證據,且2人拒絕採集檢體供比對,2人也沒有自證己罪的義務,最後以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陳姓男子不服,向高檢署提再議,仍被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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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某知名食品業者的黃姓股東,十多年來和老婆聲稱自己「性無能」拒絕行房,但沒想到卻背地裡和女員工大搞婚外情,「車震」至少百次,甚至還育有一子。正宮輾轉得知丈夫出軌後,暗自展開一連串地調查,並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只是沒想到她的「自救」行為,最後卻害自己吃上官司。
綜合媒體報導,黃男和越籍阮姓女廚工自2012年就擦出愛的火花,還在隔年9月時出產「愛的結晶」,3人時常一起出遊。而正宮張女從友人口中得知丈夫疑似對婚姻不忠,心生猜疑的她便將丈夫和阮女幼子的DNA送驗,果不其然配對結果吻合,張女因此在2015年時一狀告上法院,獲賠200萬元精神撫慰金。
▼(示意圖/取自pixabay)
只是兩人遭到判刑後仍未收斂,張女心中怒火難熄,便在丈夫車上偷放錄音筆,果真就讓她拿到的關鍵證據,丈夫和小三在車上的親密對話及性行為過程全被記錄下來,其中甚至還提及「車震」100次,除此之外,張女還拍到2人約會時牽手摟腰的親密畫面,並拿著這些證據再次求償1000萬,但卻遭阮女反控妨害秘密。
張女表示,數十年來和丈夫沒有性生活,總是被以性功能障礙等藉口推託,還不准她觸碰,但沒想到丈夫竟然長期在外有小三,甚至育有一子,讓她相當無法接受。黃妻聲稱自己精神飽受折磨,還有憂鬱症的情況,因此請求賠償1000萬元。
在檢方調查時時,張女主張
通姦罪蒐證不易,是為維護配偶的權益,才會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竊錄對話。然而她這番說法並未被採納,檢方認為,張女先前已經取得諸多證據,且丈夫也以坦承犯行,實在是沒有繼續蒐證的必要,但張女卻竊錄了常達半年之久,明顯觸法,因此新北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張女。
▼(示意圖/取自pixabay)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