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名水泥工人因為覬覦失婚女友人的長女,所以假裝將失婚女追到手,等兩人再婚後,竟然趁機性侵當時還在讀高職的長女,之後更是一找到機會就找繼女強行性侵洩慾,還對她說「其實我真正想要的是妳」,女子因為怕媽媽傷心,也擔心家中收入出問題,所以一直隱忍到大學畢業、自己也有能力賺錢時,才將此事曝光。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判決書指出,高雄一名女子的母親幾年前再婚,婚後繼父常常找她麻煩,原本以為只是繼父偏心自己的親生兒女,但其實根本是不懷好意。幾年前的一次暑假,她依照繼父要求北上幫忙,結果那年剛好碰上了蘇拉颱風襲擊,繼父當晚假藉關心對她伸出狼爪,不顧她反抗地又摟又抱,最後強脫衣褲性侵得逞。
之後女子又遭繼父連續性侵了好幾天,「他從來不戴保險套,每次都是體外射精……」,原本以為暑假結束,這場噩夢也會隨之結束,不過繼父只要回到高雄,就會找機會在各處性侵女子,還變本加厲,連弟妹在家也照樣性侵她,「他摀著我的嘴、叫我不要吵、不要叫......」、「我哭的很大聲,但不知道有沒有人聽到。」
繼父告訴女子「妳媽媽能賺錢,其實我真正想要的是妳,我才把你媽留在身邊!」她因為怕深愛繼父的媽媽受傷,也擔心繼父入獄後,家中的經濟會出問題,自己也還沒有能力保護家人,所以就一直隱忍此事,直到大學畢業那一年暑假,女子才將此事告知媽媽和男友,最後兩人陪同女子驗傷報警提告。
繼父被告後反指繼女是不服管教,所以才惡意陷害,而辯護律師也質疑,沒有DNA等直接證據可證明繼父性侵,唯一可以參考的只有女子的供詞。不過女子的媽媽作證指出,她在第一時間質問丈夫,丈夫坦承曾與女兒有親密關係,「不過是她自己主動貼我的!」後來回想這幾年發生的大小事,才發現根本就是自己把女兒推入火坑,感到十分自責、難過。
法官指出,女大生的創傷指數高於常人,而且只要每次開庭重述犯案過程,她就會發抖、掉淚,加上母親與妹妹的說法,證實女子證詞的可信度高,日前決定依成人對未成年人強制性交、強制性交等共10罪,合併判決10年有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