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畫面/翻攝自
Pixabay)
宜蘭一名賴姓男子是慣竊,2015年出獄後在宜蘭礁溪租房,隔年7月在公共客廳看見一起分租房屋的女子躺在沙發上睡覺,竟色慾薰心,脫掉她的褲子打算
性侵,女子驚醒後捏住他的「蛋蛋」反制,並趁賴男不注意,逃到一樓向房東與其他朋友求救,賴男一審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有期徒刑2年,上訴後遭高院駁回,維持原判決。
▼台灣高等法院。(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判決書指出,2016年7月,賴男在租屋2樓的公共客廳看見女子穿著無袖上衣與短褲呼呼大睡,竟起了色心,脫掉她的褲子與內褲,跨坐在她身上企圖侵犯。女子感覺下體遭觸摸頓時驚醒,這才發現賴男壓在她身上,不僅試圖性侵,還說「要生小孩」,女子嚇得大聲呼救,但樓下的房東與朋友在喝酒,似乎因為酒醉而沒聽見,賴男還將手機插進女子嘴巴,阻止她呼救。
女子接著激烈反抗,並抓住賴男睪丸反制,對方痛得放開手後,女子趕緊跑開,想不到賴男又拉回女子再度試圖侵犯,最終無法制伏女子而退開,女子這時飛快跑到1樓找房東等人求救,朋友見狀便拿出布料讓女子蔽體,並打電話報警處理。
▼(示意圖,非當事人畫面/翻攝自
Pixabay)
賴男第一時間和警方表示,他原本在1樓和朋友喝酒,女子和她男友後來叫他到2樓抽不知名的菸,之後他便不省人事,醒來後竟被女子提告性侵。不過男子後來又向檢方供稱,他原本在1樓和朋友喝酒,因為酒量不好便回房休息,當天有看見女子,2人對談一下,女子便離開了。想不到賴男第3次又辯稱,事發當時自己應該不在租屋處,一整天都沒看見女子,否認企圖性侵。
因為賴男前後證詞不一,加上房東與朋友皆出庭作證,因此宜蘭地院認為賴男有罪,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判2年有期徒刑,賴男上訴後遭高等法院駁回,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往下看更多新聞。
在外租屋要當心!桃園市一名女子在龍潭區租了一間雅房,某天在浴室洗澡時,被隔壁房間的廖姓男
室友踹門,對方不但裸體,還吆喝要與其發生性關係,但因為樓下房客聞聲上樓制止,廖男才作罷,隨後他吸食強力膠壯膽後,佯裝是房東騙女子開門後,強拉她進房但性侵未遂,女子連夜搬離並報警,最後高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高院判決書指出,女子在2016年7月租屋期間,使用共用浴室洗澡時,鄰房一名50歲的廖姓男室友,居然心懷不軌,全身赤裸走到浴室門口並不斷朝門猛踹,女子聽見異聲急忙詢問「你想幹嘛」,沒想到廖男竟大喊想與女子發生性關係,最後將門踹開。所幸女子趕緊連絡房東太太,且樓下一名男房客聞聲上樓制止,廖男見有旁人在場,趕快把褲子穿起來,但仍心有不甘。
▼(示意圖/pixabay)
被害女子在房內等待房東到場處理時,廖男吸食強力膠壯膽後,敲女子房門佯裝是房東來了解狀況,女子不疑有他開門後,才發現自己引狼入室,廖男強行拉著女子往房內走意圖性侵,但女子驚慌呼救、奮力反抗,廖男才打消念頭。房東到現場後,發現女子坐在浴室門口樓梯旁,情緒相當崩潰「又哭又叫」,而廖男則在自己房門前來回踱步,不斷開門關門。
女子一天內兩度差點被性侵,嚇得連夜搬離,並由男性友人陪同離開租屋處,並報警處理。廖男被逮後,辯稱當時吸食強力膠,不記得發生甚麼事,但因法官考量他有計畫地先將衣物脫去,站在女子浴室門口,並謊稱自己是房東,騙得女子信任幫忙開門,認為他只是卸責,不採信說法。
廖男以「在台灣沒有親人,身世漂泊可憐」為由,上訴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但不被採納,且廖男2002年曾犯下公共危險,被處以3個月徒刑,如今再犯案,將加重刑責,最後高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