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車禍遭拖草叢性侵…痛不欲生!人妻怕尪知道拒出庭

▲(圖/google map)

一場車禍成為她一輩子的陰影!高雄一名人妻,在18年前就讀高雄某商工時發生了一場車禍,當時她騎機車行經大寮路時遭撞,當時她騎機車行經大寮路時遭撞倒地,沒想到一旁見狀的潘姓路人不但未伸出援手,還將她拖到一旁的草叢意圖性侵,但礙於當時監視錄影器與行車紀錄器不像現在這麼普及,因此直到前年潘男又再犯下一起性侵案件,比對DNA後才破案逮到人,但人妻擔心會影響家庭和睦因此拒絕出庭,最後潘嫌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5年有期徒刑。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民國89年8月17日時,當時人妻僅是一名高二升高三的某商工女學生,案發當晚她騎機車準備返家時,一輛加速超車的騎士擦撞倒地,導致右鎖骨骨折,痛得倒在地上不斷哀嚎。此時一名年輕男子出現在她眼前,主動關心,她原以為對方是好心幫忙的天使,沒想到卻是一匹變態惡狼,不但搜刮她的財物,還將她拖到一旁的草叢,不斷逼問「妳有沒有病?」,接著便掏出生殖器,逼她口交得逞,讓她感得生不如死。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pixabay)


等到惡狼離去後,她趕緊打電話報警求助,但礙於當時辦案技術,加上監視錄影器與行車紀錄器不像現在這麼普及,因此遲遲逮不到這匹惡狼。就這樣過了18年,她早已淡忘此事,也升格成為人妻,家庭生活相當美滿,而後來潘男又犯下另一起性侵案,並遭逮捕,前年警方經比對DNA後,意外發現犯就是強逼人妻的惡狼,因此通知人妻到案配合偵辦,沒想到,人妻到警局做完筆錄後表示,怕老公知道會有芥蒂,因此不想再追究,並希望法院不要傳她出庭,也不要寄判決書,更不在乎對方有沒有被判罪。

法院審理時認為,本案事發多年,而被害人前後說詞不一,有可疑之處,加上人妻承認當天意識模糊,雖然被害人當時稱有將精液從口中吐出,也沾到外套,但根據當時DNA檢驗報告,警方只在外套上採集到DNA,在女學生口中卻沒有。最後高雄地院認為,檢方無法證實潘嫌有強盜、性侵等事實,僅能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5年有期徒刑,且入監前還得接受3年的強制治療,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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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看到車禍,都會先報警叫救護車,但大陸雲南一名陸姓男子,看到另一名康姓女子因車禍昏迷倒在路邊,卻是起色心,不顧對方身上有傷,將她「撿屍」到旅館性侵,逞慾完後還把她留在房間內棄之不顧,導致康女錯失黃金治療時機,最終不幸身亡。
 
根據《澎湃新聞》報導,2016年8月20日凌晨2時30分許,陸男喝完酒準備返家,途中意外發現康女因為發生車禍,昏迷不醒倒在人行道上,見四周無人,竟起淫念,不但沒有將康女送醫,還將她帶至旅館性侵。
 
▼(示意圖/pixabay)

 
陸男無視康女有傷,逞慾硬上,完事後還將昏迷的康女獨自留在房內,自己離開,當天上午8時30分許,旅館的工作人員見房內無人回應,便開門查看,赫然驚見康女倒在床上,氣絕身亡,嚇得趕緊報警。
 
警方調查後發現,康女因為車禍導致肝臟破裂,大量失血,卻因為陸男色慾薰心,使她錯過黃金治療時間,最終死亡。警方在同月24日將陸男逮捕,經過長期訴訟,法院在近日做出判決,認定陸男犯下性侵罪與故意殺人罪,又性侵犯罪情節惡劣,合併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須賠償康女家屬損失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4萬)。


車禍 性侵 芥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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